
駁雜;錯亂。 南朝 梁 沉約 《佛記序》:“神迹昭然,鹹有文注。繁蕪舛雜,實須裁整。” 宋 王谠 《唐語林·品藻》:“與 白公 輦下較文,具言 元 白 體舛雜。” 清 方苞 《書<孟子荀卿傳>後》:“自 公孫龍 至 籲子 則舛雜鄙近,視 衍 奭 而又下矣。”
"舛雜"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舛"和"雜"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舛"本義指錯亂、違背,《說文解字》載其"對卧也,從夊相背";"雜"則表混雜、不純,《廣雅》釋為"糅也"。二字組合後形成的新詞,核心語義指向事物因錯亂混雜而産生的無序狀态。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舛雜"多用于描述文獻記載、曆史事件或信息傳播中的混亂現象。例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十六國春秋》時提到"采撷舛雜",即指該書在史料采編過程中存在混雜錯漏。該詞在語言學層面屬于書面語體,常出現在學術評論、考據研究等專業領域,具有鮮明的文言遺存特征。
近義詞體系包含"淆亂""錯訛""訛舛"等,但"舄雜"更強調錯誤與混雜的雙重屬性。據《辭源》考釋,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時期的文獻注疏,後經唐宋文人使用逐漸定型。現代漢語研究中,王力《古代漢語》将其歸入"同義複用"構詞法的典型範例,體現漢語詞彙的意合特征。
“舛雜”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uǎn zá,其核心含義為駁雜、錯亂,常用來形容事物缺乏條理或秩序混亂。以下是詳細解釋:
通過綜合古籍用例和現代釋義,“舛雜”多用于書面語境,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其貶義色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唐語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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