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背正義。《書·大禹谟》:“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 孔 傳:“失道求名,古人賤之。”
“違道”是漢語中具有哲學與倫理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指“違背道義或社會公認的正道”。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違”為背離、違反,“道”指自然法則、道德準則或公認規範,組合後構成“違道”的完整概念。以下從三方面解析該詞内涵:
古典文獻中的哲學表達
《尚書·大禹谟》記載“違道以幹百姓之譽”,指統治者若違背治國之道,即便獲得百姓贊譽也屬失德。此處的“道”特指儒家提倡的治國倫理。《論語·衛靈公》更強調“君子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将“違道”與人格修養直接關聯。
現代語境下的倫理判斷
《現代漢語詞典》定義“違道”為“違反道德準則或法律規定”,其適用範圍從古代治國理念延伸至當代社會規範。例如商業活動中違反誠信原則,或公共決策違背程式正義,均可稱為“違道”行為。
詞義演變中的辯證關系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指出,“違道”在曆史演進中形成對立統一的概念群,如“守道”“順道”為其反義詞,“悖德”“失範”則為近義詞。這種語義網絡反映出漢語詞彙系統對道德評判的精細區分。
“違道”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違道”由“違”(違反、背離)和“道”(道義、規則)組成,指違背道義或規定的行為。例如《尚書·大禹谟》中提到“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即強調不應為求名譽而背離正義。
該詞最早見于《尚書》,原文為“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孔傳注解為“失道求名,古人賤之”,表明古代對違背道義行為的否定态度。
現代語境中,“違道”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表達,口語中更常用“違規”“違背原則”等說法。其核心始終強調對“道”的堅守,即社會公認的正義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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