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捕快的助手。《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 江 南人説陰捕,就是北方叫番子手一般。其在官有名者謂之官捕,幫手謂之白捕-- 金令史 不拘官捕、白捕,都邀過來,到酒店中吃三杯。”
白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見于明清時期的文獻,指代非官府正式編制、私自參與緝捕事務的人員。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層:
身份屬性
指未在官府登記備案、無正式捕役身份的民間人員。這類人常假借協助官府緝盜之名行事,實則缺乏合法授權,甚至存在敲詐勒索的行為。該釋義源于明清律法對民間治安參與者的界定,反映了古代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灰色地帶。
行為性質
引申為勾結盜匪、誣陷良民的惡性行為。因部分"白捕"為謀私利與盜賊串通,栽贓陷害百姓,故衍生出"借緝捕之名行不法之事"的貶義。清代《六部成語注解》明确記載:"白捕者,匪人冒充官役藉端訛詐也",凸顯其負面社會形象。
權威參考來源:
建議通過專業學術數據庫(如"漢典"或"國學大師網")查閱《漢語大詞典》電子版獲取完整釋義。
“白捕”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古代司法職務的助手
引申為“無故抓捕”的成語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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