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據的意思、給據的詳細解釋
給據的解釋
指官府發給憑證。《元典章·戶部五·典賣》:“今後典賣田宅,先行經官給據。”《元典章·吏部二·承蔭》:“今後彼處在任官員身故,例依隨時給據,付子孫收執,聽候求仕。”
詞語分解
- 給的解釋 給 (給) ě 交付,送與:給以。給予。送給。獻給。 把動作或态度加到對方:給他一頓批評。 替,為:給大家幫忙。 被,表示遭受:房子給火燒掉了。 把,将:請你隨手給門送上。 給 (給) ǐ 供應:供
- 據的解釋 據 (據) ù 憑依、倚仗:據點。據險固守。 占有:竊據。盤據。據為己有。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字據。證據。單據。論據。契據。言之有據。 按照:據實。據稱。依據。據事直書。 據 (據) ū 〔拮據〕
網絡擴展解釋
“給據”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具有一緻性解釋,具體如下:
1.基本含義
“給據”指官府發放憑證的行為,主要用于證明某項事務的合法性或所有權。其核心含義為官方機構通過書面憑證對特定事項進行确認。
2.詳細解釋
- 詞義結構:由“給”(交付、授予)和“據”(憑證、依據)組成,字面意義為“授予憑證”。
- 應用場景:多用于土地買賣、官職繼承等需要官方認證的場合。例如元代典賣田宅時需“經官給據”,官員去世後需“隨時給據”以便子孫繼承職位。
3.文獻例證
- 《元典章·戶部五·典賣》:“今後典賣田宅,先行經官給據。”
意為土地交易需先由官府頒發憑證。
- 《元典章·吏部二·承蔭》:“官員身故後,例依隨時給據,付子孫收執。”
指官員去世後,其子孫需持官府憑證繼承職務。
4.辨析與補充
- 與現代用法的區别:當代已無此用法,屬于曆史詞彙。
- 易混淆點:部分低權威網頁(如)将其解釋為“拒絕給予”,但此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據”字的其他引申義混淆,需謹慎采用。
“給據”是古代行政文書中的專有術語,體現官方對重要事務的認證制度。
網絡擴展解釋二
《給據》這個詞是什麼意思
《給據》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拒絕給予或拒絕接受某種請求或要求。
拆分部首和筆畫
《給據》這個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左邊的部首是“人”字,右邊的部分是“車”的正寫。它總共有13筆。
來源
《給據》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人們通過書信來交流和傳遞信息。當收信人不同意發送人的請求或要求時,會以《給⺁→車》的字形給予回複,表示拒絕。
繁體
《給據》的繁體字為「給據」。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略有不同。《給據》這個詞的古字形為「給」→「舌」,表示給予的意思。而「據」的古字形為「豦」,表示拒絕或否定的意思。
例句
他給據了我那個請求,讓我很失望。
組詞
給予、給力、給養、給付。
近義詞
拒絕、抵觸、不準、否決。
反義詞
接受、同意、允許、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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