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捕快的助手。《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 江 南人説阴捕,就是北方叫番子手一般。其在官有名者谓之官捕,帮手谓之白捕-- 金令史 不拘官捕、白捕,都邀过来,到酒店中吃三杯。”
白捕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主要见于明清时期的文献,指代非官府正式编制、私自参与缉捕事务的人员。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层:
身份属性
指未在官府登记备案、无正式捕役身份的民间人员。这类人常假借协助官府缉盗之名行事,实则缺乏合法授权,甚至存在敲诈勒索的行为。该释义源于明清律法对民间治安参与者的界定,反映了古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灰色地带。
行为性质
引申为勾结盗匪、诬陷良民的恶性行为。因部分"白捕"为谋私利与盗贼串通,栽赃陷害百姓,故衍生出"借缉捕之名行不法之事"的贬义。清代《六部成语注解》明确记载:"白捕者,匪人冒充官役藉端讹诈也",凸显其负面社会形象。
权威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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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捕”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主要解释:
古代司法职务的助手
引申为“无故抓捕”的成语
补充说明:
捱捱儿阿罗汉闭藏曹白鱼拆毁齿盼抽抽搭搭出洁帝虎断织之诫额款簠簋不修该应乖衷龟脑鼓楫过杀故业函令憨态好酒黄帝陵兼金枷项警戒色警员金身寖益紧窄久惯兰炷埒类丽柔厘替楼台渌池沦歇路上蒙涌明窗尘鸟惊鼠窜襁属弃本求末弃材沙禽史案石留使性子述事桃蕊天室亭候投工退堕维卫无节五括诬引相逢狭路宵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