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古時官吏上朝時執持手闆。 唐 杜牧 《自遣》詩:“且抽持闆手,卻展小年書。”
(2).謂歌女執持檀闆。 宋 周紫芝 《西江月》詞:“玉纖持闆隔香羅,不放行雲飛過。”
“持闆”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字面義
“持”指用手握、執,“闆”指片狀硬物。字面組合可理解為“手持闆狀物”,例如手持笏闆、木闆等實物。此用法多見于古代文獻,如《禮記·玉藻》記載“凡有指畫于君前,用笏”,笏即官員上朝所持的闆狀禮器。
禮制引申義
在傳統禮制中,“持闆”特指官員手持笏闆的行為,象征身份與職責。例如《新唐書·車服志》提到“五品以上執象笏”,描述不同官階持闆規格的差異,體現等級制度。
戲曲術語
古典戲曲表演中,“持闆”指演員手持檀闆(一種打擊樂器)伴奏的動作。明代王骥德《曲律》記載“闆以節曲,緩急長短須各得其宜”,說明持闆對節奏控制的重要性。
方言用法
部分地區方言将“持闆”引申為固執、不知變通的态度,如“這人做事太持闆”。此含義在《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有收錄,屬于口語化表達。
“持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指古代官員上朝時手持的“笏闆”(一種記錄要事的狹長闆子),象征官職與禮儀。例如唐代杜牧在《自遣》詩中寫道:“且抽持闆手,卻展小年書”,這裡的“持闆”即指官員手持笏闆的動作。
指古代歌女或樂伎手持“檀闆”(一種打擊樂器,用于伴奏)。宋代周紫芝《西江月》詞中描述:“玉纖持闆隔香羅,不放行雲飛過”,此處的“持闆”描繪了歌女演奏樂器的場景。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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