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牲獻神之稱。 宋 朱輔 《溪蠻叢笑》:“祭祀必先以生物呈獻,神許則殺,以血和酒,名呈生。”
“呈生”是古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禮儀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祭祀或儀式中進獻的鮮活祭品。該詞由“呈”(進獻、呈現)與“生”(活物、未加工)組合而成,常見于禮制文獻與宗教儀軌記載。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呈生”特指未經宰殺處理的活牲,例如整隻的豬、羊或禽類,用于表達對神靈或祖先的虔誠敬意。例如《禮記·郊特牲》記載祭祀時“血毛腥俎,呈生于庭”,此處“呈生”即強調以完整活體彰顯祭祀的莊重性。此外,《周禮·天官》中提及“凡祭祀,共其犧牲,辨其物而頒之于五官,使共奉之”,進一步印證了“呈生”作為禮制環節的功能性。
在語義演變中,“呈生”亦衍生出“以實物示誠”的比喻義,如宋代筆記《夢溪筆談》載“使臣持節呈生,以示國禮”,此處詞義擴展至外交場合的鄭重饋贈。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僅存于古籍研究與特定文化考據領域。
“呈生”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éng shēng,其核心含義為以活牲獻神的祭祀儀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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