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僭越。 宋 邵伯溫 《聞見前錄》卷六:“恐勞宵旰之憂,寧避僭踰之罪。” 明 宋濂 《<剡源集>序》:“公既不可作,子幸無讓,於是忘其僭踰而為序之如此。”《清史稿·慶僖親王永璘傳》:“嗣後王、貝勒、貝子當依《會典》,服物寧失之不及,不可僭踰,庶及永保令名。”
僭踰(jiàn yú)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由“僭”和“踰”兩個語素複合而成,核心含義指超越本分或禮制的界限,多用于描述身份、地位、職權或禮儀規範上的違規越界行為。以下從語義、用法及文化背景分述:
“僭”的本義
指地位低者冒用地位高者的名義、禮儀或權力,即“僭越”。《說文解字》釋“僭”為“假也”,段玉裁注:“僭,以下拟上也。”如《論語·八佾》中“八佾舞于庭”即批評季氏僭用天子禮制。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整理本)。
“踰”的本義
同“逾”,意為越過、超越。《說文解字》釋“踰”為“越也”,如《禮記·曲禮上》有“禮不踰節”之說,強調行為需守界限。
來源: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複合詞“僭踰”
強調雙重越界:既冒犯身份等級(僭),又突破行為規範(踰)。如《漢書·王莽傳》載“僭踰之罪”,指王莽篡位前的違禮行為。
來源: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古代禮制批判:多用于譴責違反宗法等級制度的行為。
例:明代宋濂《送東陽馬生序》批評“驕恣僭踰者”,指權貴濫用特權。
來源:《明文海》(國家圖書館藏本)。
政治與倫理範疇:常見于史書對權臣、外戚的貶斥。
例:《後漢書·宦者列傳》斥宦官“僭踰宮掖”,幹預朝政。
來源:範晔《後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僭踰”承載儒家禮治思想,反映傳統社會對等級秩序的維護。其使用需滿足兩個條件:
來源:彭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中華書局,2004年)。
現代漢語中,“僭越”更為常用,“僭踰”多見于研究文獻。但二者均強調對規則、權限或身份的非法逾越,如學術論文中批評“文化僭踰”指對傳統的非理性颠覆。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參考文獻原文例證:
《禮記·坊記》:“君子不以菲廢禮,不以美沒禮,故食禮有僭踰之禁。”
——《禮記正義》(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僭踰”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jiàn yuè,其核心含義為超越身份或權限行事,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反映了傳統社會對等級秩序和禮法的重視,常用于警示人們恪守本分,避免非分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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