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讐仇”。仇敵。 清 朱之瑜 《中原陽九述略·滅虜之策》:“ 申包胥 其人傑也,能感動讐仇之 秦 ,為之出五萬之師,統之以三大将,閲國歷都,復既亡之 楚 ,不失尺寸,況此時 秦 楚 歲歲構兵哉!”
雠仇(chóu chóu)在漢語中是一個複合詞,由“雠”和“仇”兩個近義字組成,均表示深刻的怨恨或敵對關系。以下從權威詞典角度分層次解析其含義:
雠(chóu)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12卷,第1073頁。
仇(chóu)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0年,第198頁。
古籍用例:
《史記·秦始皇本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李斯谏言"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暗含諸侯間積累的"雠仇"。此處指長期積累的世仇。
來源:《史記》中華書局點校本,1959年,卷六。
詞典定義:
《漢語大詞典》明确"雠仇"為"仇敵;冤家對頭",強調雙方互有深恨,常見于描述家族、國家間的宿怨。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2卷,第1074頁。
收錄"雠"字項,釋義為"仇敵",并标注"同'仇'"。雖未單列"雠仇"詞條,但承認其作為古語複合詞的合法性(參見第187頁)。
強調"雠仇"的互斥性,如"雠,猶仇也",二者疊加強化仇恨的深度(參見第三冊,第2541頁)。
"九世猶可以複仇乎?雖百世可也。" 反映儒家對"雠仇"的道德态度——世仇可跨越世代報複。
"昔和親之論,發于劉敬……以疏中國之雠仇",指漢匈間不可調敵對關系。
"雠仇"是承載深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核心指代雙向的、深刻的敵對關系,多用于描述家族世怨或國家積恨。其權威性由《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等經典辭書支撐,并在《史記》《漢書》等史籍中具象化呈現。現代漢語中雖較少獨立使用,但作為古語詞仍見于學術及文學語境。
“雠仇”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óu chóu,以下是詳細解釋:
“雠仇”指仇敵或深切的敵對關系,通常用于書面或古文語境。例如《楚辭·惜誦》中“衆兆之所雠”即用“雠”表示衆人怨恨的對象。
二者連用屬于同義複用,強化“仇敵”含義,常見于古籍或正式文本,例如清代朱之瑜的《中原陽九述略》中“讐仇之秦”。
現代漢語中“雠”已較少單獨使用,多與“仇”通用(如“仇敵”“仇恨”)。但在成語或特定詞彙中保留古義,如“校雠”(校對文字)、“深雠大恨”等。
“雠仇”強調深層次的敵對關系,需結合語境區分其個人或集體層面的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或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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