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回身向東;返回東土。《宋書·鮮卑吐谷渾傳》:“諸君試擁馬令東,馬若還東,我當相隨去。”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雅量》:“ 支道林 還東,時賢竝送於 征虜亭 。”
(2).設席做東,還請别人。《紅樓夢》第六三回:“忽見 平兒 笑嘻嘻的走來,説:‘我親自來請昨日在席的人,今日我還東,短一個也使不得。’”《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八回:“説是前回擾了少爺的,一向未曾還東,心上十分不安。”《官場現形記》第二四回:“這些人除去 錢 王 二位是帶還東的,其餘全是 黃胖姑 的好友。”
“還東”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及用法:
回身向東或返回東土
指人或事物回到東方或原屬之地。例如:
設席做東,回請他人
指在宴請後再次做東道主,回請對方。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世說新語》《宋書》等原始文獻。
《還東》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歸還東西,特指歸還失去或被占有的土地。
《還東》的拆分部首是“辶”和“複”,其中“辶”是表示“行走”的意思,而“複”表示“歸還”的意思。根據拆分部首和筆畫,可以将《還東》寫作“辶複”。
《還東》這個成語源于戰國時期的一段曆史故事。當時,楚國被齊國占據了一些領土。後來,楚國決定出兵将被占領的土地奪回來,最終成功地将土地歸還給了楚國,于是形成了這個成語。
《還東》在繁體字中可以寫作「還東」。
古時候,《還東》的“還”字寫作“迒”,“東”字則寫作“東”,整個成語寫作「迒東」。
1. 楚國經過長時間的努力,終于成功地将失去的領土《還東》。
2. 這個村子的土地被其他人占有了很久,現在終于可以将它《還東》了。
1. 還願:歸還許下的願望。
2. 還債:歸還所欠的債務。
3. 還鄉:返回自己的家鄉。
歸還、交還、歸還
占領、侵占、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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