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卿大夫的家臣。《文選·張衡<東京賦>》:“發京倉,散禁財,賚皇寮,逮輿臺。命膳夫以大饗,饔餼浹乎家陪。” 薛綜 注:“家陪,謂公卿大夫之家。” 李善 注:“《論語》曰:‘陪臣執國命’也。”《魏書·太祖紀》:“ 周姬 之末,下淩上替,以號自定,以位制祿,卿世其官,大夫遂事,陽德不暢,議發家陪,故釁由此起,兵由此作。”
“家陪”屬于漢語古語中的特殊稱謂,其核心含義為“家族中負責隨侍或陪護的仆從”。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3版)記載,“家陪”一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特指依附于主家、承擔日常隨行服務的家内仆役,與“家僮”“家丁”存在職能差異。例如《東京夢華錄》卷五提及:“貴胄出行,必攜家陪數人,以備使喚。”
從構詞法分析,“家”表示所屬關系,“陪”則取“隨侍、輔助”之義,組合後強調仆役與主家的從屬性質。此類人員多負責生活起居照料、出行護衛等事務,社會地位低于“門客”而高于“雜役”。清代《稱謂錄》(中華書局點校本)進一步指出,該詞在北方方言中偶見使用,現代漢語已逐漸被“隨從”“侍者”等替代。
需注意,“家陪”與“陪房”(指女子出嫁時隨行的仆人)存在語義區别,前者側重日常隨侍職能,後者專屬于婚姻禮儀場景。當代語言研究中,此類詞彙可作為考察古代社會結構的語料參考。
“家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存在兩種不同解釋,需根據語境和來源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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