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表彰功德之服。《國語·楚語下》“臣聞國君服寵以為美” 三國 吳 韋昭 注:“服寵,謂以賢受寵服,以是為美。”
(2).喻指晉升官職。 南朝 梁 沉約 《沉文季加侍中诏》:“門下散騎常侍、尚書左僕射、 西豐縣 開國侯 新除鎮軍将軍 沉文季 ,業宇流正,鑑識超凡……寵服攸加,實為朝典。”
寵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寵服指古代帝王賞賜給臣子的華貴服飾,象征特殊恩寵與身份地位。此類服飾通常帶有蟒、飛魚等皇家專屬紋飾(如蟒袍),是等級制度下皇權恩威的具象化表達。例如《明史·輿服志》載:“文武官常服……至寵服之賜,皆出特恩。”
受賜“寵服”代表臣子獲得帝王極高信任,如明代張居正獲賜蟒袍即被視為權傾朝野的标志。
在文學作品中常借“寵服”暗喻君臣關系,如《金瓶梅》中“禦賜寵服加身”暗指角色攀附權貴。
明代典制明确規定,四爪蟒紋、鬥牛紋等“寵服”僅限欽賜,違制私服者治罪。這一制度強化了皇權對服飾禮法的絕對控制。
參考文獻:
“寵服”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chǒng fú,其含義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表彰功德的服飾
指古代君王賜予賢臣的特殊服飾,象征對其功績的表彰。這一含義源自《國語·楚語下》中“臣聞國君服寵以為美”,三國時期吳國的韋昭注解為:“服寵,謂以賢受寵服,以是為美”()。
喻指晉升官職
通過“受寵服”的引申,代指官員因功績或才能得到提拔。例如南朝梁沉約在诏書中提到:“寵服攸加,實為朝典”,即用此意()。
部分資料(如查字典)提到“寵服”有“寵愛和服從”的引申義,但這一解釋未被權威詞典廣泛收錄,可能為現代擴展或誤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國語》《南朝诏書》等古籍,或查閱漢典、搜狗百科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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