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表彰功德之服。《国语·楚语下》“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 三国 吴 韦昭 注:“服宠,谓以贤受宠服,以是为美。”
(2).喻指晋升官职。 南朝 梁 沉约 《沉文季加侍中诏》:“门下散骑常侍、尚书左僕射、 西丰县 开国侯 新除镇军将军 沉文季 ,业宇流正,鑑识超凡……宠服攸加,实为朝典。”
宠服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宠服指古代帝王赏赐给臣子的华贵服饰,象征特殊恩宠与身份地位。此类服饰通常带有蟒、飞鱼等皇家专属纹饰(如蟒袍),是等级制度下皇权恩威的具象化表达。例如《明史·舆服志》载:“文武官常服……至宠服之赐,皆出特恩。”
受赐“宠服”代表臣子获得帝王极高信任,如明代张居正获赐蟒袍即被视为权倾朝野的标志。
在文学作品中常借“宠服”暗喻君臣关系,如《金瓶梅》中“御赐宠服加身”暗指角色攀附权贵。
明代典制明确规定,四爪蟒纹、斗牛纹等“宠服”仅限钦赐,违制私服者治罪。这一制度强化了皇权对服饰礼法的绝对控制。
参考文献:
“宠服”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chǒng fú,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
表彰功德的服饰
指古代君王赐予贤臣的特殊服饰,象征对其功绩的表彰。这一含义源自《国语·楚语下》中“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三国时期吴国的韦昭注解为:“服宠,谓以贤受宠服,以是为美”()。
喻指晋升官职
通过“受宠服”的引申,代指官员因功绩或才能得到提拔。例如南朝梁沉约在诏书中提到:“宠服攸加,实为朝典”,即用此意()。
部分资料(如查字典)提到“宠服”有“宠爱和服从”的引申义,但这一解释未被权威词典广泛收录,可能为现代扩展或误用,需结合具体语境分析()。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国语》《南朝诏书》等古籍,或查阅汉典、搜狗百科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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