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按土質區劃田地,或為井田耕作,或為牧地畜牧,二牧而當一井,以便于授田、貢賦。 明 宋濂 《文原》:“天衷民彜之叙,禮樂刑政之施,師旅征伐之法,井牧州裡之辨,華夷内外之别,復皆則而象之。” 郭沫若 《中國古代社會研究》第四篇四:“此以五十田為賜,如九田為一井,為數自不合,即一田為一井亦與井牧法不合。”
“井牧”是古代土地管理制度的術語,其核心含義為根據土質差異劃分田地用途,将部分區域設為井田(農耕),部分設為牧地(畜牧),并通過比例換算實現賦稅征收和土地分配。具體解析如下:
土地劃分原則
依據土壤肥沃程度和地形特點,将土地分為兩類:適宜耕種的區域設為“井田”(以九宮格形式劃分,便于集體耕作),貧瘠或適合放牧的區域設為“牧地”。
比例換算
兩牧地的面積相當于一井田(即“二牧而當一井”),以此平衡農耕與畜牧的資源分配,便于統計賦稅和授田。
制度功能
井牧制與西周時期的“井田制”相關,既保障農業生産,又兼顧畜牧業發展,同時為統治者提供賦稅依據。明代宋濂在《文原》中提到:“井牧州裡之辨”,說明其作為地方治理的重要依據。
争議與考據
郭沫若在《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指出,井牧法的具體實施可能存在數量矛盾,例如“五十田”與“九田為一井”的換算問題,反映了古代土地制度的複雜性。
該詞現多用于曆史研究或文獻解讀,描述古代土地制度。需注意,部分網絡解釋(如“隱蔽鬥争”)可能存在混淆,建議以權威史料為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看來源網頁(如、4、5)獲取詳細引證。
《井牧》是一個表示某種意思或概念的詞語。
《井牧》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二”和“牛”,并且共有八個筆畫。
《井牧》并沒有明确的來源,可能是古代人們為了表達特定的概念而創造的詞語。
繁體字中的《井牧》沒有特定的寫法,仍然是用相同的形狀和組合表示。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因時代和地域而有所不同。對于《井牧》這個詞,我們無法确定古時候的具體寫法。
以下是一些使用《井牧》的例句:
與《井牧》相關的詞語有:
與《井牧》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與《井牧》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