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備而簡要。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诏策》:“若 諸葛孔明 之詳約, 庾稚恭 之明斷,并理得而辭中,教之善也。”
“詳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周備而簡要,即内容詳盡全面,同時表達簡潔扼要。以下為具體解釋:
詞義解析
“詳”指詳盡、周密,“約”指簡要、精煉,兩者結合形成對立統一的概念,強調在完整覆蓋内容的同時保持語言凝練。這一特點常見于古代公文或經典文獻中,如南朝梁劉勰在《文心雕龍·诏策》中評價諸葛亮的文書“詳約”,即兼具完備性與簡潔性。
應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評價文書、言辭或論述的優劣。例如,形容某篇文章既涵蓋必要細節,又避免冗長贅述,即可稱為“詳約”。古代文論中,常與“明斷”“理得辭中”等評價并列,體現對文體風格的重視。
近義對比
與“詳細”(僅強調周密完備,如-9)不同,“詳約”更突出“簡”與“繁”的平衡,屬于更高層次的表達境界。
“詳約”是漢語中一個兼具深度與效率的褒義評價詞,適用于學術、文學等領域對精煉表達的推崇。
《詳約》是指詳細約定的意思。當人們需要在合同或協議中做出詳細的約定時,可以使用這個詞來表達。
《詳約》的拆分部首是《讠》和《約》。其中,《讠》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與言語有關的意思;而《約》是指約字旁。
《詳約》的總共有10個筆畫。
《詳約》的來源比較簡單,由《詳》和《約》兩個字組成。《詳》是指詳細、詳細的意思,而《約》可以表示合同、協議的意思。
《詳約》的繁體寫法為「詳約」。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而《詳約》在古時的寫法為「詳約」,與現代繁體寫法相同。
1. 我們需要在合同中做出詳約,以确保雙方權益得到保護。
2. 請在協議中詳約每項條款,以防止産生不必要的争議。
3. 作為一個律師,我經常起草詳約,以确保雙方遵守合同。
詳約:詳細約定
詳約書:詳細約定的文件或書面合同
詳約條款:詳細約定的條款
詳約内容:詳細約定的内容
詳細約定、具體約定
簡約、簡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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