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書籍。古代簡牍的長度有一定規定,官書等長二尺四寸,書非經律者,短于官書,稱為短書。 漢 王充 《論衡·書解》:“ 秦 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文選·應璩<百一詩>》:“文章不經國,筐篋無尺書。” 李善 注引 劉向 《新序》:“府庫之藏金玉,筐篚之橐簡書。”
(2).指書信。 漢 趙晔 《吳越春秋·勾踐歸國外傳》:“ 越王 悅兮忘罪除, 吳王 歡兮飛尺書。” 唐 劉滄 《留别崔澣秀才昆仲》詩:“對酒不能傷此别,尺書憑雁往來通。” 清 顧炎武 《寄李生雲霑時寓曲周僧舍課子衍生》詩:“歲晚 漳河 朔雪霏,僕夫持得尺書歸。” ********* 《将之日本别海棠》詩之二:“半偈偶題 蘇玉局 ,尺書煩寄 謝公墩 。”
(3).指诏書。《漢魏南北朝墓志集釋·北魏<僧令法師墓志銘>》:“見重 高帝 ,尺書屢發。” 宋 陳善 《扪虱新話·林子山詩》:“輕薄子猶誦其出山詩雲:‘尺書中夜至,清曉即揚鞭。’” 明 宋濂 《淵穎先生傳》:“此小丑耳,何必上勤王師,使某持尺書諭之足矣。”
“尺書”一詞在古代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古代簡牍的長度有嚴格規定,官方文書(如經書、律法)通常長二尺四寸,而其他書籍因短于官書,被稱為“短書”或“尺書”。例如:
“尺書”常作為書信的代稱,尤其在詩詞中廣泛應用:
少數文獻中“尺書”特指帝王诏書,但此用法相對罕見:
“尺書”一詞需結合語境理解,最常見含義為“書信”,其次是泛指非官方書籍,诏書義項則多出現于特定曆史文獻中。相關例句可參考中的造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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