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逐之臣。《文選·祢衡<鹦鹉賦>》:“放臣為之屢歎,棄妻為之歔欷。” 李周翰 注:“放臣,謂得罪見逐遠國者。” 宋 陸遊 《枕上偶成》詩:“放臣不復望 修門 ,身寄江頭黃葉村。” 清 黃宗羲 《<姜友棠詩>序》:“蓋三百篇大抵出於放臣怨女懷沙恤緯之口。”
放臣是中國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指被君主放逐或貶谪的臣子。該詞源于封建社會的政治制度,特指因觸怒統治者而遭流放的官員,帶有鮮明的曆史與文化色彩。
“放”在古漢語中意為“驅逐、流放”,“臣”指朝廷官員,合稱“放臣”即指被貶谪的臣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被放逐之臣”,強調其政治身份與境遇。例如,南宋文天祥《正氣歌》中“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即暗喻放臣的悲壯命運。
放臣現象多見于王朝更疊或政治鬥争時期。例如:
在古典文學中,“放臣”常與“逐客”“遷客”并用,象征忠而被謗的悲劇色彩。如蘇轼《六月二十日夜渡海》中“九死南荒吾不恨”,以放臣身份抒寫豁達胸襟。這一意象逐漸從具體官職演化為士大夫失意精神的載體。
“放臣”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語,其核心含義為“被放逐的臣子”,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指因觸怒君主或政治原因被貶谪、流放的官員。例如宋代陸遊在詩中自稱“放臣”,表達被貶谪後的心境:“放臣不復望修門,身寄江頭黃葉村”。
文學意象
古代文學中,“放臣”常與“棄妻”“逐子”等意象并列,象征忠臣失意、漂泊無依的境遇。如《長笛賦》中“放臣逐子,棄妻離友”,以及《鹦鹉賦》中“放臣為之屢歎”,均通過此詞強化悲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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