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怪罪。 宋 晁補之 《即事次韻祝朝奉十一丈》:“捫蝨與人言,豈不逢譴訝。”
“譴訝”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譴訝(qiǎn yà)意為責備、怪罪,表示因不滿或過錯而進行責難。該詞由“譴”和“訝”組合而成:
宋代晁補之在《即事次韻祝朝奉十一丈》中寫道:“捫蝨與人言,豈不逢譴訝。”,意為“與人交談時捉虱子,豈能不招緻責備?”此例生動體現了該詞的語境。
以上解釋綜合自《漢語大詞典》、古典文獻及線上辭書。如需更詳細考據,可查閱相關古籍或權威辭書。
譴訝是一個多音字,一般表示對某件事或某種情況感到非常震驚、驚訝、不解、不可思議。
譴字的部首是讠(yán),它是由8個筆畫組成。
譴字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最初含義為诘責、懲罰。後來逐漸引申為譴責、譴責。
繁體字「譴」與「譴」同義,寫法相似。
古代的寫法為「診」,表示檢查、診治。
1. 這個消息讓我感到譴訝,我無法相信他竟然會這樣做。
2. 大家都對他那突如其來的表白感到譴訝,沒想到他也有這麼多話要說。
1. 自譴:自責、自我譴責。
2. 譴責:責備、斥責。
3. 譴逐:指責,趕走。
吃驚、驚訝、震驚、詫異。
平靜、無動于衷、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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