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奸摘伏的意思、發奸摘伏的詳細解釋
發奸摘伏的解釋
同“ 發姦擿伏 ”。《魏書·良吏傳·宋世景》:“民間之事,巨細必知,發姦摘伏,有若神明。”《舊唐書·良吏傳上·賈敦頤》:“又發姦摘伏,有若神明。”
詞語分解
- 發奸的解釋 見“ 發姦 ”。亦作“ 發奸 ”。揭發壞人壞事。《韓非子·制分》:“發姦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姦者必誅連刑。”《漢書·尹翁歸傳》:“案事發姦,窮竟事情, 延年 大重之。” 金 元好問 《輔國上将軍
- 摘伏的解釋 猶折服。 宋 洪邁 《容齋五筆·嚴先生祠堂記》:“ 張伯玉 守 河陽 ,作《六經閣記》,先託遊士及在職者各為之,凡七八本,既畢,并會於府。 伯玉 一一閲之,取紙書十四字,遍示客曰:‘ 六經閣 ,諸子
網絡擴展解釋
“發奸摘伏”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成語,現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 拼音:fā jiān zhāi fú(注:“擿伏”原讀tì fú,此處因“摘”為異體字,讀音隨字形變化)。
- 釋義:揭發隱藏的奸邪之人與罪行,形容執政者或執法者明察秋毫、治理精明。
- 異體形式:該成語原為“發奸擿伏”(擿,音tì,意為“挑開”),因字形演變,“摘”成為“擿”的替代寫法,二者含義相通。
二、結構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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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結構
- 發:揭發;奸:奸邪之人;摘/擿:揭露;伏:潛伏的罪行。四字組合強調對隱蔽惡行的精準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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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典籍出處
- 《漢書·趙廣漢傳》記載漢代官員趙廣漢“發奸擿伏如神”,贊譽其斷案如神。
- 《魏書·良吏傳》稱宋世景“發姦摘伏,有若神明”,凸顯其明察能力。
三、用法與延伸
- 語境:多用于褒揚官吏或執法者的精明能幹,如“他發奸摘伏,整頓吏治成效顯著”(參考例句)。
- 近義表達:擿奸發伏、摘奸發伏(見、11)。
- 注意:現代使用中,“發奸擿伏”更貼近原始寫法,而“摘伏”因字形演變逐漸通用,二者可視為同一成語的兩種書寫形式。
四、典故與示例
- 成語故事:漢代趙廣漢任颍川太守時,通過細緻觀察和推理,多次揭露豪強罪行,甚至提前阻止未發生的案件,故被史書稱為“發奸擿伏如神”。
- 現代應用:可用于描述反腐、司法等領域中精準揭露隱蔽問題的行為,如“審計部門發奸摘伏,查處多起經濟案件”。
“發奸摘伏”不僅是一個曆史成語,更蘊含對公正執法與明察能力的贊譽,其核心意義在古今語境中一脈相承。
網絡擴展解釋二
發奸摘伏
《發奸摘伏》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揭發奸邪,除掉壞人。該詞由六個字組成,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發(外部部首:又叫氵,三畫)
奸(外部部首:又叫大,五畫)
摘(外部部首:又叫扌,八畫)
伏(外部部首:又叫人,四畫)
源自于明代文學家馮夢龍的《喻世明言》第十卷《童惡騙季舍》中的一則寓言,用于形容揭發和制裁壞人的行為。這個成語傳統字體為繁體字。
古時漢字寫法:
發:髟入
奸:耳幹大
摘:扌昔
伏:人言
例句:他向警方發奸摘伏,成功将兇手繩之以法。
組詞:發掘、發生、發明、摘要、伏擊、伏案、奸商、奸詐。
近義詞:揭發、告發、揭露、披露。
反義詞:包庇、庇護、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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