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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塵的意思、法塵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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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塵的解釋

佛教語。六塵之一。意根所對之境,能産生意識。《楞嚴經》卷一:“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内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别影事。”《法苑珠林》卷八八:“意識獨緣之境名曰法塵。” 宋 蘇轼 《水陸法像贊·一切常住達摩耶衆》:“以意為根,是謂法塵。” 宋 洪邁 《容齋五筆·八種經典》:“空法塵,依佛智,莫過於《般若波羅密多心經》。”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法塵是佛教唯識學中的重要概念,指第六意識(意識)所緣取的抽象對象,屬于“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其含義可從以下層面理解:

  1. 基本定義與性質

    法塵并非指具體物質(“色法”),而是由前五識(眼、耳、鼻、舌、身)感知外界後,在意識中形成的影像、概念、思想、記憶、推理等精神活動對象。它是意識進行思維、分别、判斷時所緣取的對境。 例如,想到“花”的形象、理解“正義”的概念、回憶往事或進行邏輯推演時,這些思維活動所涉及的内容都屬于法塵範疇。

  2. 唯識學中的深層意涵

    在唯識學體系中,法塵被認為是“法處所攝色”的一部分,特指意識獨自緣取的、無實質的影像(“獨影境”)。它是由意識本身或前五識的“見分”(能認識的功能)所投射出來的“相分”(所認識的對象)。 這意味着法塵并非獨立存在的客觀實體,而是心識活動的産物,體現了“萬法唯識”的核心教義。

  3. 與前五塵及意識的關系

    法塵與前五識所緣的色、聲、香、味、觸塵不同:前五塵有相對具體的物質基礎(如聲音的振動),而法塵是純粹的精神構建。意識依賴前五識提供的素材(如看到花的顔色、形狀),将其綜合、抽象化(形成“花”的概念),并進一步産生聯想、判斷(如“這花很美”),這些都屬于法塵的作用範圍。

  4. 修行意義

    法塵是意識攀緣、執着的對象,是産生分别、妄想的重要根源。佛教修行強調觀察心念(觀照法塵的生滅),旨在看破其虛妄性,減少對概念、思想的執着,從而超越分别心,達到解脫。

權威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法塵是佛教術語,指意根(第六識)所緣的境界,為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之一。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法塵是意識所感知的對象,包括一切有形或無形的現象、概念、記憶等。它是前五根(眼、耳、鼻、舌、身)接觸外境後,在意識中留下的影像或分别心産生的善惡諸法,如《楞嚴經》提到“法塵分别影事”。

2.在佛教體系中的定位

3.不同視角的理解

4.經論中的解釋差異

5.修行意義

佛教強調法塵如“六賊”,因其能擾動心識、遮蔽本性。修行者需通過止觀,超越對法塵的分别執著,如《法苑珠林》雲“意識獨緣之境名曰法塵”,提醒修行者内守清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楞嚴經》《法苑珠林》等經典,或結合唯識學論典深化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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