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尘的意思、法尘的详细解释
法尘的解释
佛教语。六尘之一。意根所对之境,能产生意识。《楞严经》卷一:“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閒,犹为法尘分别影事。”《法苑珠林》卷八八:“意识独缘之境名曰法尘。” 宋 苏轼 《水陆法像赞·一切常住达摩耶众》:“以意为根,是谓法尘。” 宋 洪迈 《容斋五笔·八种经典》:“空法尘,依佛智,莫过於《般若波罗密多心经》。”
词语分解
- 法的解释 法 ǎ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
- 尘的解释 尘 (塵) é 飞扬的灰土:尘土。尘埃。尘垢。尘芥(尘土和小草,喻轻微的事物)。粉尘。烟尘。甚嚣尘上。望尘莫及。 佛家、道家指人间:红尘。尘世。 笔画数:; 部首:小; 笔顺编号:
网络扩展解释
法尘是佛教术语,指意根(第六识)所缘的境界,为六尘(色、声、香、味、触、法)之一。以下是详细解释:
1.基本定义
法尘是意识所感知的对象,包括一切有形或无形的现象、概念、记忆等。它是前五根(眼、耳、鼻、舌、身)接触外境后,在意识中留下的影像或分别心产生的善恶诸法,如《楞严经》提到“法尘分别影事”。
2.在佛教体系中的定位
- 六尘之一:与色、声、香、味、触并列,统称“六境”,是六根(感官)对应的外境。
- 十二处中的“法处”:指意根所对之境。
- 十八界中的“法界”:即意识所缘的一切法。
3.不同视角的理解
- 迷惑众生的视角:法尘是遮蔽本心的“尘垢”,因对现象产生贪嗔痴等执著,如贪恋外物或排斥逆境()。
- 觉悟者的视角:法尘是修行的工具,通过观照诸法无常、无我,回归清净自性。
4.经论中的解释差异
- 色法与心法之争:传统显教将法尘归为色法(物质现象),而唯识学认为它属于“法处所摄色”,介于色法与心法之间()。
- 非色非空:法尘既非纯粹物质,也非纯粹意识,而是五尘谢落后存留的影像()。
5.修行意义
佛教强调法尘如“六贼”,因其能扰动心识、遮蔽本性。修行者需通过止观,超越对法尘的分别执著,如《法苑珠林》云“意识独缘之境名曰法尘”,提醒修行者内守清净。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楞严经》《法苑珠林》等经典,或结合唯识学论典深化理解。
网络扩展解释二
《法尘》是一个汉字词组,意思是法律的尘埃或法律的灰尘。
拆分部首和笔画:《法尘》由两个部首组成,左边是“氵”(水的部首),右边是“分”(分的部首)。总共有9个笔画。
来源:《法尘》的由来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法律如同尘埃一样,无时无刻不落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繁体:在繁体字中,“法尘”仍然以相同的形状和结构存在。
古时候汉字写法:古代文字的演变使得写法有所变化,但《法尘》一词近似于现代写法,只是一些笔画顺序上有所不同。
例句: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旧档案,却被眼前的法尘所吓退了。
组词:法司、尘埃、法律
近义词:法尘的近义词可以是法的积分、法律的尘埃
反义词:法尘的反义词可以是法令的光明、法令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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