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overdue schedule time] 超過了限定的日期;誤期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史記·陳涉世家》
耽誤規定的期限;沒按照約定的日期。《史記·陳涉世家》:“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漢書·公孫敖傳》:“後二歲,以将軍出 北地 ,後票騎,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宋 文天祥 《集杜詩·鎮江之戰》序:“既而, 揚州 失期,先出取敗。”《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一言已定,必不失期,明日準造宅上。”
失期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法律和軍事色彩的複合詞,指延誤或錯過規定的期限、日期,強調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按時履行約定或完成指令。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尤其強調違反軍令、律法的嚴重後果:
秦法規定戍卒“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因暴雨延誤行程,面臨死刑,遂發動起義。此例凸顯失期與嚴苛刑罰的直接關聯。
将領因“失期不至”被問罪,反映古代軍事行動中對時限的嚴格把控。
在當代語境中,“失期”仍用于正式文書,如:
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定義:
失期:謂延誤規定的期限;不按期。
結論:
“失期”作為曆史悠久的書面語,核心語義始終圍繞時限的延誤及其後果展開。其在秦律中的強制性懲罰背景(如《史記》載“失期當斬”),奠定了該詞在漢語中的嚴肅性和法律色彩。現代使用雖弱化了極端後果,但仍保留對責任和信用的強調,常見于法律、曆史及管理領域。
“失期”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失期”指超過預定的期限或未按約定時間履行,即“誤期”或“違約”。例如《史記·陳涉世家》中提到:“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這裡指因大雨延誤行程而錯過規定期限。
詞源與用法
近義詞與反義詞
經典引用
現代用法
“失期”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強調時間上的違約行為,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其嚴重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史記》《漢書》等曆史文獻。
班墨不二法不哼不哈餔糜馳名中外弛期貸死刀火短指多肽樊灌婦順觀衆國典黃臉婆夾袋中人物菅屦椒料記恚酒精燈啾啾唧唧隽武魁台辣醬狼嗥鬼叫冷冷淡淡諒闇戀酒貪杯聯軍攏邊鸾階冕冠南昌鬧年成乾僵千絲萬縷遷忘洽熟碁石曲盡其妙區畛鋭很傷酒省會沈寒試鋪雙夕四蔽跳皮筋銅鐎統配通通圖囊未壹窩别五粟無惡不作誤作非為相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