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袍服和靴。 宋 洪邁 《夷堅支志丁·三趙失舟》:“若有物執其柁,即時淪覆……俄一籠漂至前,視之,則叔勅誥袍鞾之屬,雖遭渰浸,略不污濕。” 王闿運 《<衡陽縣志>序》:“自 康熙 以來,博洽太和,遂生優老,黃髮皤皤,或承銀币,或受袍鞾。”
袍鞾(páo xuē)是古代官員服飾的專稱,由“袍”與“鞾”兩部分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袍”指長及腳踝的外衣,多用于正式場合;而“鞾”為“靴”的異體字,特指皮質高筒鞋,屬于古代官服配飾。二者結合後,“袍鞾”代指完整的官員朝服體系,常見于唐宋至明清文獻記載。
從形制看,袍鞾制度具有等級區分功能。例如《新唐書·輿服志》記載,三品以上官員可服紫色袍配金玉帶,五品以上着绯色袍銀帶,七品以上穿綠色袍石帶,九品則用青色袍,配烏皮鞾。鞾的高度、材質亦體現身份差異,如《宋史·儀衛志》提到皇帝大駕鹵簿中,侍衛需穿烏皮六縫鞾,而低級官吏僅着普通短鞾。
該詞彙在古典文學中常作為官僚階層的象征,如白居易《秦中吟·歌舞》有“朱紫盡公侯,袍鞾羅中堂”之句,通過服飾描寫反映唐代官場生态。現代漢語中,“袍鞿”一詞已罕用,僅見于曆史研究或戲曲服飾領域。
“袍鞾”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指代官員或特定場合的服飾裝束,以下是詳細解釋:
袍鞾(páo xuē)由“袍”和“鞾”組合而成:
組合後,“袍鞾”泛指官員的袍服與配套的靴子,象征身份與禮儀規範。
宋代文獻
洪邁《夷堅支志丁·三趙失舟》記載,官員的“勅誥袍鞾”即使落水仍保持潔淨,側面反映袍鞾作為官服的重要性。
清代記載
王闿運在《<衡陽縣志>序》中提到“受袍鞾”,指接受朝廷賞賜的服飾,體現其作為身份象征的功能。
“袍鞾”現代已不常用,主要見于古籍或曆史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袍”的形制、文化寓意,可參考漢字解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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