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陪綁。 高雲覽 《小城春秋》第二五章:“這一下他才弄明白,原來 趙雄 是拿他來‘陪斬’,吓唬他的。”參見“ 陪綁 ”。
陪斬(péi zhǎn)是古代中國司法制度中的一種特殊刑罰形式,指在處決死刑犯時,将其他囚犯一同押赴刑場“陪同”受刑,但并不實際執行死刑,以此制造心理威懾。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點:
刑罰威懾手段
陪斬并非獨立刑罰,而是死刑執行的輔助手段。被選為“陪斬”的囚犯通常為待審或已判輕罪者,通過讓其親曆刑場氛圍,目睹死刑執行過程,達到震懾犯罪、強化司法權威的目的。此做法源于“殺雞儆猴”的威懾邏輯,常見于明清時期。
司法儀式的一部分
在公開處決(“棄市”)儀式中,陪斬者需身着囚服與死刑犯并列跪于刑台,經曆宣判、遊街、刑場等候等完整流程,直至主犯處決後方被押回監獄。這種安排旨在擴大刑罰的公開警示效果,強化民衆對法律威嚴的認知。
文化心理的映射
陪斬制度折射出傳統社會“重刑止奸”的法治理念。統治者利用人類對死亡的天然恐懼,通過“假性死刑體驗”迫使陪斬者及旁觀者産生強烈的心理震懾,進而抑制犯罪意圖。此手段亦常見于戲曲文學(如《窦娥冤》),成為凸顯司法黑暗的符號。
學術依據:
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陪斬”的釋義,以及法制史學者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中華書局)中關于明清刑罰威懾實踐的論述。曆史背景部分援引《明史·刑法志》記載的刑場儀式流程及囚犯管理規則。
“陪斬”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曆史背景
該詞源于古代刑罰制度。當某人被判處死刑時,與其關系密切者(如家人、朋友)可能被強制“陪同”受刑,以強化刑罰的震懾效果。這種做法的目的是通過連帶責任來遏制犯罪。
文學應用
現代多用于文學或比喻場景。例如,高雲覽在小說《小城春秋》中描述角色被用作“陪斬”以恐吓他人,體現了該詞在心理壓迫層面的延伸意義。
與“陪綁”的關系
“陪斬”與“陪綁”含義相近,均指被迫共同承擔刑罰,但“陪綁”更側重行刑時的連帶形式,而“陪斬”特指斬首類極刑的伴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例,可參考《小城春秋》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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