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朝 五品以上官員所佩帶的魚袋。其制: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始于 唐高宗 永徽 二年。 宋 并賜近臣,以别貴賤。《新唐書·車服志》:“ 中宗 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 景龍 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 宋 曾慥 《高齋漫錄》:“給舍為舊一等,并服赬帶排方佩魚。”
(2).佩帶魚袋。《新唐書·車服志》:“ 開元 初……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 宋 宋祁 《宋景文筆記·釋俗》:“近世授觀察使者不帶金魚袋。初,名臣 錢若水 拜觀察使,佩魚自若。” 明 陳繼儒 《枕譚》:“佩魚始於 唐 永徽 二年,以鯉為 李 也。”《續資治通鑒·宋仁宗皇佑三年》:“中書堂後官自今毋得佩魚,若士人選授至提點五房者,許之。”
佩魚,作為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佩戴魚形符信或飾物,是唐代至宋代官員身份與等級的重要标志。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制度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細闡釋:
字面本義
“佩”指懸挂、系帶于身;“魚”特指魚符或魚袋,即魚形符信或盛放符信的袋子。合稱指将魚符佩戴于腰間官服的行為,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唐朝五品以上官員佩帶魚符”。
制度性含義
唐代起,“佩魚”成為官員身份憑證。《辭源》釋義:“唐制,五品以上官給魚符,盛以袋,稱魚袋。佩于腰間,以為明貴賤、應召命之信物。” 宋代沿襲此制,但魚符漸演變為純裝飾性魚袋。
唐代魚符制度
宋代魚袋定制
宋代廢除魚符,僅保留魚袋為品級标識:“凡服紫者佩金魚,服绯者佩銀魚”(《宋史·輿服志》)。無實符而空佩魚袋,稱為“佩魚”,成為高階文官榮譽象征。
身份象征
“佩魚”在詩文中代指高官顯位。如杜甫《奉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中“朝罷香煙攜滿袖,詩成珠玉在揮毫。欲知世掌絲綸美,池上于今有鳳毛”,暗含佩魚近臣的尊貴(《全唐詩》卷二百二十五)。
制度變遷的縮影
魚符至魚袋的演變,反映古代符信制度從實用向禮儀化的轉變。宋代“空佩魚袋”現象,凸顯了服飾符號對官僚等級制度的強化(沈括《夢溪筆談·故事一》)。
現代漢語中,“佩魚”僅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指代唐宋官員身份标識制度。日常語境已不再使用,但作為文化符號仍見于博物館展品(如唐代金魚袋實物)及曆史著述中。
參考來源:
“佩魚”一詞主要有兩種解釋,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一、曆史制度中的實際含義 指唐代官員身份标識的魚袋制度,常見于曆史文獻:
二、成語中的比喻含義 指虛有其表、缺乏實際價值的事物,強調形式與實質的割裂。例如形容華而不實的政策或裝飾性過強的物品。
補充說明:
若需進一步考證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新唐書·車服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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