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徒然論及。謾,通“ 漫 ”。 宋 王令 《送李庭尉濠梁》詩:“直道無適可,小官真謾論。”
“謾論”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màn lùn,其核心含義是“徒然論及”,即指沒有實際意義或結果的議論,常用于描述空泛、無價值的讨論。以下是具體解析:
字義拆分:
引申含義:
“謾論”強調言論的空泛性,建議使用時注意語境,避免與“謾罵”等詞混淆。如需深入考據,可參考《漢典》或古典文獻。
《謾論》是一個漢語詞彙,表示指責或诋毀他人,毫無根據的說法或評論。它通常用來形容言辭不當、毫無根據的批評或指責。
《謾論》的拆分部首是言部(讠),拆分之後是謎(490)和讠(2),總共有17個筆畫。
《謾論》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經典之一的《禮記·曲禮上》。在《禮記》中,有關于“非禮勿議”的規定,意思是在讨論禮儀方面的問題時,必須要遵守一定的規矩和道德标準。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現了《謾論》一詞,用來描述那些無禮且毫無根據的評論或指責。
《謾論》的繁體字為「謾論」。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謾論》的古代寫法是「謾論」,筆畫數目大緻與現代漢字一樣。
1. 他對我的工作進行了一番不負責任的謾論。
2. 不要聽信那些背後謾論人家的人。
謾罵、封謾、妄謾
诽謗、中傷、污蔑
贊揚、稱贊、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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