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代職官名。 元 置内八府宰相八員,例以勳貴國戚的子弟充任,掌諸王朝觐賓禮;遇有诏令,則與 蒙古 翰林院官共同譯寫潤色。因其貴似侍中,其近似門下,故稱,實非宰相之職。其秩視二品。參閱《元史·百官志三》、 明 陶宗儀 《辍耕錄·内八府宰相》。
“内八府宰相”是元代特有的官職名稱,其職能與地位在傳統漢制與蒙古舊制融合的背景下形成。根據《元史·百官志》記載,内八府宰相隸屬于中書省,主要協助處理皇室事務及部分文書工作,但實際權力低于中書省左右丞相,屬于“秩正二品”的輔助性職位。
從詞源結構分析,“内”指代宮廷内部事務,“八府”為元代中書省下設的八個辦事機構,而“宰相”在此并非傳統意義上的宰輔,更多是沿用漢制官稱以示尊榮。其職掌範圍包括管理宮廷文書、協理祭祀典禮及傳達皇帝旨意等,具有鮮明的元朝官制特色。
值得注意的是,該官職的設立體現了元代“蒙漢雜糅”的官僚體系特征。元人蘇天爵在《元文類》中記載,内八府宰相多由蒙古貴族或色目人擔任,漢人僅能擔任副職,這反映了元代民族等級制度在官制中的具體實踐。
在曆史演變方面,《中國曆史大辭典·遼夏金元史》指出,隨着元朝滅亡,這一兼具蒙古舊俗與漢地官稱的職務建制也隨之消失,未在明清官制中得到延續。現代學者陳高華在《元代政治制度研究》中強調,該官職的實際運作常與宣政院、将作院等機構産生職能交叉,體現了元代官僚體系的多重管理特征。
“内八府宰相”是元代特有的職官名稱,其含義和職能如下:
該職位設八員,通常由勳貴或皇親國戚的子弟擔任,主要職責包括:
雖名為“宰相”,但實際并非傳統意義上的百官之首:
如需具體文獻,可查閱《元史·百官志三》或陶宗儀《辍耕錄·内八府宰相》。
哀豔骜亢草緑趁趕程策侈媻代邸典谟訓诰疊羅東行不見西行利防患未然燔祀涪翁功耗故俗寒疠浩倡江東三虎肩甲嬌艾階級矛盾接嘴金鳷擘海糾衆句調隽良軍率空域昆裔哰哰唔唔廉恪賣摺猛安蒙恬磨滅南販北賈懦詞怪說潎潎迫亟搶步輕貸羣戲桑間之約賞家山雞椒栅孔神漿身稅攝齊市不豫賈泰甚貪懦投鼠之忌唯識午塵誣矯夏狄向風協妙寫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