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 代初期軍政合一的基層政權單位。亦用作該基層政權單位的武官名。《金史·太祖紀》:“﹝ 收國 二年五月﹞詔除 遼 法,省稅賦,置猛安謀克一如本朝之制。”《金史·循吏傳序》:“ 太祖 命三百戶為謀克,十謀克為猛安,一如郡縣置吏之法。”《金史·兵志》:“ 金 之初年,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其部長曰孛堇,行兵則稱曰猛安、謀克,從其多寡以為號,猛安者千夫長也,謀克者百夫長也。”《金史·百官志三》:“猛安,從四品,掌修理軍務、訓練武藝、勸課農桑。”
“猛安”是金代女真族特有的軍政合一制度中的核心概念,具體含義如下:
1. 基本定義 猛安是金朝軍政合一的基層編制單位,同時也是該單位首領的官職名稱。其職能涵蓋軍事管理、農業生産、治安維護等多方面,屬于典型的“兵民一體”制度。
2. 組織結構
3. 職能演變
4. 曆史影響
注:需注意該制度後期因腐化導緻戰鬥力下降,成為金朝衰落的原因之一。
《猛安》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勇猛、安定”。猛安表示一個人或者事物在行動或者狀态上既具有強大的力量和進取心,又能夠保持穩定和安定。
猛安的拆分部首為“犬”和“安”,其中“犬”是指狗的意思,表示猛的意味,而“安”則是指安定,表示穩定的意味。整個字共有10畫。
猛安一詞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成的合成詞,它結合了猛和安兩個字的意思。它的出現來源于人們對于勇猛與安穩兩個特征的需要與追求。
猛安的繁體字為“猛庵”,在繁體字中,字形更加複雜,筆畫更多,但仍然保持了猛和安兩個字的意義。
在古代漢字中,猛安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差異。它繼承了古代漢字的傳統形态,并沒有經曆太多的變化。
1. 他在比賽中表現得非常猛安,既有激情和決心,又能夠保持冷靜和穩定。
2. 這位領導既能夠帶領團隊開創新的局面,又能夠穩定團隊,确保工作的順利進行,真是個猛安之人。
1. 猛将:勇猛的将領。
2. 安逸:安穩、舒適。
1. 猛壯:勇猛強壯。
2. 安定:穩定、平穩。
1. 衰弱:力量衰退、虛弱無力。
2. 不穩:不穩定、不安定。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