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言官收受賄賂幫人參劾。折,奏折。《官場現形記》第十七回:“你不知道他們這些都老爺,賣摺參人,同大老官們寫信,都與做買賣一樣。”
“賣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該詞原指古代言官(如禦史等)通過收受賄賂,利用奏折幫助他人彈劾對手的行為,屬于權錢交易的一種形式。後引申為以欺騙、謊言等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
該詞源于清代官場腐敗現象。如《官場現形記》第十七回提到:“都老爺賣摺參人,同大老官們寫信,都與做買賣一樣”,生動描繪了官員将彈劾奏折作為商品交易的行為。
當代語境中,該詞可泛化形容通過包裝謊言或虛假信息謀取私利的行為,強調手段的隱蔽性與欺騙性。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學引用,可參考《官場現形記》相關章節(、4、5均提及此書)。
賣摺是一個成語,意思是賣掉全部或部分自己的産業、財物等,換取一時的安逸或滿足。
賣摺的拆分部首是口和手,部首拆分後的筆畫數為2。
賣摺最早出現在唐代韓愈的《師說》一文中,用于描述一個人放棄自己的職業或官位,改行為商人的情景。
賣摺的繁體字為賣摺。
古時候,賣摺的寫法為賣折。
1. 他為了過上更舒適的生活,賣摺了自己的家業。
2. 雖然賣摺了一切,他并沒有獲得真正的滿足。
摺袖、摺痕、摺疊。
賣官鬻爵、出賣自己。
守正不阿、守土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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