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把法制放在眼裡。形容違法亂紀,胡作非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 清 王士禛 《居易錄續談》:“光天化日之下,豈容奸孽餘黨,膽大潑天,目無三尺。”
“目無三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為不把法律放在眼裡,形容人違法亂紀、肆意妄為的惡劣行徑。以下是詳細解析:
部分資料(如)誤将“三尺”解釋為“視野狹窄”,實為混淆了其他成語(如“鼠目寸光”)。正确含義應緊扣“法律”。
“目無三尺”以“三尺竹簡”為喻,生動刻畫了藐視法紀的行為,具有鮮明的警示意義。使用時需注意其貶義屬性及曆史淵源。
《目無三尺》是一個成語,意指一個人的目光高遠、眼界寬廣,不受狹小的環境或限制所困擾。他們能夠超越眼前的困難,展望更廣闊的未來。
拆分《目無三尺》成為部首和筆畫有:
目(mu)——4畫
無(wu)——4畫
三(san)——3畫
尺(chi)——4畫
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淮南子·五行訓》:“智者目高于三尺之地。”這句話意味着聰明人的眼光和見識超越了常人狹小的視野。
《目無三尺》在繁體中的寫法為「目無三尺」。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成語《目無三尺》可以寫作“目無三尺”。
他是一個目無三尺的人,總是能夠看到問題的本質,把握住機遇。
與《目無三尺》相關的組詞有:
方寸之地(指狹小的空間)
開闊眼界(指拓寬視野)
放眼全球(指放寬視野,關注全球)
與《目無三尺》近義的成語有:
遠見卓識
眼界開闊
與《目無三尺》反義的成語有:
目光短淺
局限于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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