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清 王士禛 《居易录续谈》:“光天化日之下,岂容奸孽餘党,胆大泼天,目无三尺。”
“目无三尺”是一个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人违法乱纪、肆意妄为的恶劣行径。以下是详细解析:
部分资料(如)误将“三尺”解释为“视野狭窄”,实为混淆了其他成语(如“鼠目寸光”)。正确含义应紧扣“法律”。
“目无三尺”以“三尺竹简”为喻,生动刻画了藐视法纪的行为,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使用时需注意其贬义属性及历史渊源。
《目无三尺》是一个成语,意指一个人的目光高远、眼界宽广,不受狭小的环境或限制所困扰。他们能够超越眼前的困难,展望更广阔的未来。
拆分《目无三尺》成为部首和笔画有:
目(mu)——4画
无(wu)——4画
三(san)——3画
尺(chi)——4画
这个成语的来源可以追溯到《淮南子·五行训》:“智者目高于三尺之地。”这句话意味着聪明人的眼光和见识超越了常人狭小的视野。
《目无三尺》在繁体中的写法为「目無三尺」。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成语《目无三尺》可以写作“目無三尺”。
他是一个目无三尺的人,总是能够看到问题的本质,把握住机遇。
与《目无三尺》相关的组词有:
方寸之地(指狭小的空间)
开阔眼界(指拓宽视野)
放眼全球(指放宽视野,关注全球)
与《目无三尺》近义的成语有:
远见卓识
眼界开阔
与《目无三尺》反义的成语有:
目光短浅
局限于眼前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