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駁正追究。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編審·查原冊》:“如有舛錯,必嚴行駁究。”
“駁究”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ó jiū,其核心含義為駁正追究,主要用于指出錯誤并進一步查證或追責。以下是詳細解釋: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編審·查原冊》中提到:“如有舛錯,必嚴行駁究。”,說明該詞多用于古代行政或法律文書中,強調對冊籍、文件錯誤的嚴格審查與處理。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為生僻,主要出現在學術研究、古籍解讀或特定專業領域(如法律、曆史學),日常口語中較少使用。
“駁究”強調“糾正錯誤+追究責任”的雙重動作,屬于正式用語,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清代文獻或專業詞典。
《駁究》是一個動詞性詞語,指對某一觀點或觀念進行反駁或質疑,以尋求真理或論證正确性。
《駁究》由部首馬和穴組成,拆分為馬穴穴,馬的拆字部分筆畫為3,穴的拆字部分筆畫為5,共計8筆。
《駁究》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繁體字為「駁究」。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仍保持馬和穴的結構,隻是在細節上有所差異。
1. 他提出了一些有力的論據來駁究對方的觀點。
2. 在學術研究中,審慎的駁究是十分必要的。
3. 我們需要不停地駁究自己的觀念,以保持思維的靈活性。
駁斥、駁倒、究明、究根、究察、究诘
反駁、質疑、駁回、辯駁
肯定、接受、相信、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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