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筆直。《管子·地員》:“羣木蕃滋數大,條直以長。”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園籬》:“必須稀穊均調,行伍條直相當。”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三》:“或散髮箕踞,久之用氣,其髮條直如植。”
(2).條暢通達。 唐 柳宗元 《唐故萬年令裴府君墓碣》:“離紛尨,導滞塞,關百執事,條直顯遂,司空拱手以成。”
(3).直截;爽快。《朱子語類》卷六九:“ 伊川 説這箇做兩字, 明道 隻做一箇説。 明道 説這般底説得條直。” 清 李漁 《奈何天·計左》:“美妻原該配丑夫,是天工做下的例子,沒有甚麼氣啕,請條直些成了親罷!”
(4).有條理。 明 顧起元 《客座贅語·方言》:“南都方言……不分别曰儱侗,物事就理曰條直。”
“條直”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筆直
指物體形态或線條的垂直、不彎曲。例如《管子·地員》提到“羣木蕃滋數大,條直以長”,形容樹木生長筆直。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中也用“行伍條直相當”描述籬笆排列整齊筆直。
條暢通達
強調事物脈絡清晰、通暢無阻。如唐代柳宗元在《唐故萬年令裴府君墓碣》中用“條直顯遂”形容治理有方、政令通達。
直截;爽快
形容言行直接、不繞彎。例如《朱子語類》提到“明道説這般底説得條直”,清代李漁《奈何天》中也有“請條直些成了親罷”的用法。
有條理
指事物或邏輯的清晰有序。如漢典解釋中明确提到“有條理”的義項。
“條直”既可描述具體形态(如筆直),也可用于抽象表達(如邏輯清晰或性格直爽)。其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古籍和現代用法中均有體現。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條直》是一個詞語,意思是形容東西筆直、直線南北或人的行動正直不偏
《條直》的部首是竹字旁,它的筆畫數是10畫
《條直》是由竹字旁和至字旁組成,表示竹節的直潔之意。在漢字發展過程中,這個詞語逐漸演化出現了現在的意義。
《條直》的繁體字為「條直」。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原本将《條直》寫作「條直」,後來隨着字的簡化,部分字又變成了現在的「條直」形式。
1. 他的姿态條直,像一根直立的竹子。
2. 這個線條很直,畫出了一條直線。
3. 他的言談舉止始終保持着條直的坦率。
1. 條理:有條有理,井然有序的意思。
2. 直線:在數學中,指兩點間最短距離的連線。
3. 直接:直接明了、不經過中間手段的意思。
1. 純正:形容純潔、不摻雜任何雜質的意思。
2. 筆直:形容筆直,沒有彎曲。
3. 剛正:指态度正直、不阿谀奉承。
1. 彎曲:形容有曲線、不直的意思。
2. 曲折:指事物發展過程中有很多曲折、彎曲的意思。
3. 迂回:形容行動或思維不直接、繞彎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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