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民衆。古代用于少數民族。《後漢書·劉虞傳》:“ 虞 初舉孝廉,稍遷 幽州 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 鮮卑 、 烏桓 、 夫餘 、 穢貊 之輩,皆隨時朝貢,無敢擾邊者,百姓歌悅之。”《隋書·豆盧勣傳》:“民為之謡曰:‘我有 丹陽 ,山出玉漿。濟我民夷,神烏來翔。’”《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二年》:“臣家在 涼州 ,奕世豪望,為民夷所附。”
“民夷”的漢語詞典釋義
一、核心釋義
“民夷”為古漢語複合詞,由“民”與“夷”組合而成:
合義:指中原百姓與邊疆少數民族,引申為全體國民或轄域内所有族群,強調政權統治下的多元群體。
二、曆史語境與用法
政治統合象征
古代文獻中,“民夷”常用于強調政權對中原與邊疆的統治,如:
《三國志·吳書·陸遜傳》:“民夷安業,将士用命。”
此處指孫權治下百姓與歸附民族安居樂業,體現政權穩定。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三國志》
華夷之辨的實踐
詞義隱含“華夷秩序”,如唐代《通典》載:“民夷雜居,風俗各異。”
反映中原王朝對多民族共居地的治理觀念。來源:杜佑《通典·州郡典》
三、現代語義演變
當代漢語中,“民夷”已非常用詞,但台灣地區仍保留部分用例:
來源:台灣“教育部”《異體字字典》學術網絡版(鍊接)
四、權威詞典收錄
《漢語大詞典》(1997):
“民夷:民與夷。泛指百姓與邊疆民族。”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第6卷第1283頁。
《重編國語辭典》(台灣):
“民夷:人民與夷狄。指國家全體之民。”
來源: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鍊接)
結語
“民夷”是承載古代中國民族觀的曆史語彙,其釋義需結合“華夷體系”背景理解。現代使用多見于學術或特定法規,日常語言中已被“國民”“民族”等替代。
“民夷”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民夷”由“民”(平民百姓)和“夷”(古代對少數民族的泛稱)組合而成,整體指代民衆,尤其用于描述邊疆少數民族群體。例如《後漢書·劉虞傳》提到“民夷感其德化”,這裡的“民夷”即指鮮卑、烏桓等少數民族民衆。
詞義演變
曆史應用
主要用于政治治理和邊疆記載,如《資治通鑒》中“為民夷所附”描述地方豪族對民衆的號召力,《三國志·張魯傳》也以“民夷便樂之”體現治理效果。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三國志》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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