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y a debt;settle the account;clear up the account] 清還欠債
亦作“ 還責 ”。歸還所欠的債。《宋書·何承天傳》:“謹尋事原心, 嘉 母辭自求質錢,為子還責。” 唐 盧仝 《冬行》詩之二:“ 揚州 屋舍賤,還債堪了不。”《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七回:“分到他名下的家當,隻怕也不夠還債了。”
“還債”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償還所欠的債務,可分解為以下含義和延伸理解:
1. 字面含義
“還”指歸還、償還,“債”指欠他人的財物或人情,因此“還債”即通過金錢、勞動或其他方式履行債務責任,如償還銀行貸款、結清個人借款等。
2. 經濟與法律角度
在法律和經濟框架中,還債是債務人的義務,需按合同約定(如期限、利息)執行。若未及時償還,可能面臨法律追責或信用損失。
3. 比喻與文化延伸
4. 常見搭配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債務類型(如房貸、信用卡)或法律條款,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補充。
《還債》是一個有關債務償還的詞語。它指的是債務人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将所欠的債務償還給債權人。
《還債》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辶(辵)和頁。辶(辵)為行進之意,頁為象形部首,表示紙張。
《還債》這個詞總共有10個筆畫。
《還債》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昭公十五年》中,該詞源自古代的經濟交往關系。在古代,人們在進行經濟往來時,常常借錢或貨物給對方,形成了債務關系。而債務人則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内将債務還清。
《還債》的繁體字為「還債」。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還債》在古時候的寫法為「還欠」。在現代漢字簡化之後,「欠」與「債」合并為「債」。
1. 他努力工作以還債。
2. 債務累積,他無法還債。
還清債務、債台高築、債權人、債務人、借債、債務違約、債主、債務關系等。
償還、清償、歸還、償清。
借貸、負債、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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