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y a debt;settle the account;clear up the account] 清還欠債
亦作“ 還責 ”。歸還所欠的債。《宋書·何承天傳》:“謹尋事原心, 嘉 母辭自求質錢,為子還責。” 唐 盧仝 《冬行》詩之二:“ 揚州 屋舍賤,還債堪了不。”《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七回:“分到他名下的家當,隻怕也不夠還債了。”
還債(huán zhài)指債務人向債權人償還所欠錢財或履行約定義務的行為。該詞由“還”(歸還)與“債”(欠負的錢財或人情)複合而成,核心含義為清償債務。
清償錢財債務
指歸還借款、貨款等經濟債務。如《現代漢語詞典》釋為“歸還所欠的債務”,強調經濟層面的履約行為。
例:他打工賺錢為父親還債。
履行責任或補償
引申指兌現承諾、彌補過失或回報恩情,帶有道德義務色彩。
例:照顧病母是他為盡孝道而還債。
“債”最早見于《周禮》,指金錢借貸關系;“還債”作為固定搭配始于唐宋白話文獻。明代《醒世恒言》已有“典衣賣田,湊錢還債”的用例,表明其經濟與道德雙重含義的定型。
依據《民法典》第667條,還債是借款人的核心義務,需按約定期限返還本金及利息。
常用于描述個人信用行為(如“按時還債”)或比喻性表達(如“人情債難還”)。
常象征命運因果,如“前世欠債今生還”的宿命論表述。
詞源注:
“債”從“人”從“責”,《說文解字》釋“債”為“借也”,段玉裁注:“謂相負也”。其形義關聯揭示債務的人際契約本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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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債”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償還所欠的債務,可分解為以下含義和延伸理解:
1. 字面含義
“還”指歸還、償還,“債”指欠他人的財物或人情,因此“還債”即通過金錢、勞動或其他方式履行債務責任,如償還銀行貸款、結清個人借款等。
2. 經濟與法律角度
在法律和經濟框架中,還債是債務人的義務,需按合同約定(如期限、利息)執行。若未及時償還,可能面臨法律追責或信用損失。
3. 比喻與文化延伸
4. 常見搭配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債務類型(如房貸、信用卡)或法律條款,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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