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民众。古代用于少数民族。《后汉书·刘虞传》:“ 虞 初举孝廉,稍迁 幽州 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 鲜卑 、 乌桓 、 夫餘 、 秽貊 之辈,皆随时朝贡,无敢扰边者,百姓歌悦之。”《隋书·豆卢勣传》:“民为之謡曰:‘我有 丹阳 ,山出玉浆。济我民夷,神乌来翔。’”《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二年》:“臣家在 凉州 ,奕世豪望,为民夷所附。”
“民夷”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理解:
“民夷”由“民”(平民百姓)和“夷”(古代对少数民族的泛称)组合而成,整体指代民众,尤其用于描述边疆少数民族群体。例如《后汉书·刘虞传》提到“民夷感其德化”,这里的“民夷”即指鲜卑、乌桓等少数民族民众。
词义演变
历史应用
主要用于政治治理和边疆记载,如《资治通鉴》中“为民夷所附”描述地方豪族对民众的号召力,《三国志·张鲁传》也以“民夷便乐之”体现治理效果。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后汉书》《三国志》等古籍原文或权威词典。
《民夷》是一个汉字词语,指代平民百姓与外族。一般来说,依据不同的上下文,其含义可以有一定的差异。
《民夷》由两个部首组成:人(rén)和大(dà)。它的总笔画数为14。
《民夷》来源于古代文字,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的《尚书·周书·贞观之令》中,并在后来的历史文献中得到广泛运用。
《民夷》的繁体写法为「民夷」。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经历了一些变化。在《说文解字》中,汉字「夷」的古代写法为「壴」或「⿰禺大」。
1. 所谓《民夷》,即指的是普通百姓以及其他民族。
2. 《论语》中有许多关于如何对待民夷的言论。
民夷国、夷狄、夷齐、夷陵、夷人等。
庶民、百姓、夷狄、夷人。
贵族、上流社会、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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