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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官的意思、民官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民官的解釋

主持民政的官吏。與軍官對稱。《元典章·吏部二·承蔭》:“今後莫若将陣亡民官與軍官一體承襲。”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民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掌管民政事務的官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民官”指古代負責管理民衆事務、地方行政的官吏。該詞由“民”(百姓、民衆)與“官”(官吏、管理者)組合而成,強調其職能與民衆治理直接相關。

例如:

“民官之職,在安輯百姓,理斷訟獄。”

(意為:民官的職責在于安撫百姓,審理訴訟案件。)


二、曆史背景與職責

  1. 宋代地方行政職務

    宋代設“民官”一職,主要負責地方戶籍、賦稅、治安等民政事務,與“軍職”相對。其職責包括:

    • 登記戶籍,管理人口流動;
    • 征收賦稅,調配勞役;
    • 調解民間糾紛,維護地方秩序。

      來源:《宋史·職官志》

  2. 與“武官”的區分

    古代官制中,“民官”常與“武官”(掌管軍事)、“朝官”(中央官員)并列,凸顯其民政管理屬性。如明代文獻記載:

    “州縣民官,職在親民,凡錢糧、刑名皆其專責。”

    來源:《明會典》


三、現代引申與用法

現代漢語中,“民官”一詞已不常用,但可引申為:


四、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民官”詞條釋義;
  2.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宋代官職制度說明;
  3. 《中國曆史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對曆代“民官”職能的考據。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此處标注權威工具書名稱及出版社,讀者可查閱實體書或學術數據庫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民官”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用于指代古代官職分類中的民政官員。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民官指主持民政事務的官吏,與負責軍事的“軍官”形成對稱關系。這一概念在元代文獻中尤為明确,例如《元典章·吏部二·承蔭》記載:“今後莫若将陣亡民官與軍官一體承襲”()。

2.曆史背景與職能

3.現代延伸含義

部分詞典(如)提到,民官可引申為平民出身的官員或職位較低的官吏,強調其與百姓的關聯性。但這一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4.使用場景

5.相關詞彙

若需進一步探究元代官職體系,可參考《元典章》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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