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銘記在心,感戴不忘。 清 吳敏樹 《己未上曾侍郎書》:“竟蒙在驅使之末,銘感在心,豈勝言謝!” 清 和邦額 《夜談隨錄·崔秀才》:“ 崔 從此不復至,更不識其居處,徒銘感而已。” 蕭乾 《雞博士許志儉》:“親人對他的關懷,使他銘感在心。”
(2).感觸;感激。 郭沫若 《曆史人物·魯迅與王國維》:“《頭發的故事》給予我的銘感很深。” 茅盾 《詩與散文》:“那時他的眼睛也濕了,他的心裡膨脹着銘感,他的喉頭被快樂擠滿,竟說不出一句話。”
銘感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将感激之情深深銘記于心,強調對他人的恩惠或情誼發自内心的深刻感激與永志不忘。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核心釋義
指對受到的恩惠、幫助或深厚情誼懷有深切的感激之情,并将這種感激牢牢記住。它超越了普通的感謝,帶有強烈的情感深度和持久性。例如:“您的救命之恩,我終身銘感不忘。”
字義解析
二字結合,“銘感”即指将感激之情如同刻寫般牢記在心。
出處與用法
“銘感”是古已有之的書面語詞彙,常見于正式場合或書面表達中,用以表達對重大恩情或深厚情誼的鄭重感謝。常與“五内”(五髒,指内心深處)、“肺腑”、“不忘”等詞搭配使用,如“銘感五内”、“銘感肺腑”、“銘感不忘”,以強調感激之深切與真誠。其情感強度通常高于一般的“感謝”或“感激”。
權威參考來源:
“銘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深刻銘記并感激,通常用于表達對他人恩情或重要經曆的難以忘懷之情。以下是詳細解釋:
銘記于心,感念不忘
指将他人給予的幫助、關懷或重要經曆深刻記在心中,并持續懷有感激之情。例如:“同志們的照顧讓我終身銘感。”
引申為深刻的感觸
在文學語境中,也可表示因某件事引發的強烈情感共鳴。例如郭沫若提到《頭發的故事》時,用“銘感”形容作品帶來的深刻觸動。
總結來說,“銘感”強調情感與記憶的雙重深刻性,既有感激之情,又有長久銘記的意味,適合表達鄭重的情感或對重要經曆的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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