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法用語。指作字運筆的方法。各家解說不同,大緻可分三說:(1) 唐 林韫 《撥镫序》:“鐙,馬鐙也,蓋以筆管著中指、無名指尖令圓活易轉動,筆皆直則虎口間圓如馬鐙也。足踏馬鐙淺則易轉運,手執筆管亦欲其淺則易轉動矣。”(2)《說郛》卷二九引 宋 陳賓 《桃源手聽·書法》“ 錢鄧州 若水 嘗言,古之善書,鮮有得筆法者, 唐 陸希聲 得之,凡五字,擫、押、鉤、格、枑,用筆雙鉤,則點畫遒勁而盡妙矣,謂之撥鐙法。”(3) 明 楊慎 《撥镫法》:“鐙,古燈字,撥鐙、畫沙、懸針、垂露,皆諭言。撥鐙如挑燈,不急不徐也。”
撥镫法是書法術語,其含義存在多種解釋,主要圍繞執筆與運筆方法展開。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析:
馬镫說
源自古代騎馬時通過調整馬镫控制方向的比喻。執筆時虎口呈圓形如馬镫,手指需靈活協調,類似騎馬時腳踩馬镫的淺踏動作,便于運筆轉向。
撥燈說
另一說以撥動油燈芯為喻,強調運筆需如挑撥燈芯般細膩精準,體現對筆鋒的精細控制。
撥镫法核心指執筆與運筆的協調技法,包含以下要點:
執筆法 vs 運筆法
技法延伸
部分學者認為撥镫法包含“撚管法”,即通過轉動筆管調整筆鋒方向,但此觀點存在争議。
當代書法界多認為撥镫法是綜合指法與運筆的系統方法,強調執筆松弛、指腕協調,以實現書寫時的靈活性與力度控制。其核心在于通過手指的精細動作,達到“筆隨心動”的境界。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技法操作,可參考唐代林韫《撥镫序》或清代朱履貞《書學捷要》等文獻。
撥镫法是一種古老的刑法,常用于古代中國的司法制度中。具體而言,撥镫指的是将被定罪的人綁在一根長杆上,通過旁人持杆快速搖晃使其摔下來,以此進行體罰和懲罰。這種刑罰常用于重大犯罪的處罰,用于示衆和警戒。
撥镫法的部首拆分為手部(扌)和钅部(鐘)。其中,扌表示與手相關的意思,而鐘表示與金屬相關的意思。
撥镫法的筆畫總共有16筆。
撥镫法的來源可以追溯到戰國時期和秦朝。當時,撥镫法被廣泛運用于社會治理中,用于處罰犯罪分子以維護社會秩序和法治。
撥镫法的繁體字為撥鐙法。
在古代,撥镫法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具體而言,撥字的寫法為「乜任頗」,而镫字的寫法為「鐙」。
1. 唐代的杖刑和撥镫法都是嚴厲的刑罰方式。
2. 撥镫法在古代起到了警戒作用,威懾了許多潛在的犯罪分子。
- 撥動
- 撥開
- 撥弄
- 镫鈴
- 镫扣
- 撥剔
- 镫鞲
- 镫栗
- 拷打
- 杖責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