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中國,華夏。與“四夷”相對。《書·武成》:“誕膺天命,以撫方夏。”《後漢書·董卓傳贊》:“方夏崩沸,皇京煙埃。” 李賢 注:“方,四方;夏,華夏也。” 宋 秦觀 《代賀皇太妃受冊表》:“舉令典於宮闈,溢歡聲於方夏。” 章炳麟 《訄書·序種姓上》:“方夏之族,自 科派利 考見石刻,訂其出於 加爾特亞 。”
方夏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中國、中原地區或華夏疆域,常見于古代文獻與典章之中。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化背景角度解析其詳細釋義:
泛指華夏地區
據《漢語大詞典》,“方夏”指華夏所居之地,即古代中國的核心區域。如《後漢書·班固傳》載:“光宅宇宙,綏靜方夏”,此處“方夏”即指國家疆土。
《古代漢語詞典》進一步闡釋:“方”有“四方”之意,“夏”為“華夏”簡稱,二字結合特指中原文明覆蓋的廣袤土地。
禮儀文明的象征
在《尚書·武成》中“誕膺天命,以撫方夏”的記載中,“方夏”被引申為受禮樂制度教化的文明區域,區别于周邊未開化之地,體現華夏中心觀。
“方夏”一詞承載着古代中國的天下觀與文化認同:
當代文獻中,“方夏”多見于曆史研究、古籍譯注及文化論述中,用以指代傳統中國的文明空間。例如在闡釋“華夏”概念時,學者常溯源至“方夏”以說明其地理與文化雙重屬性。
權威參考來源:
“方夏”是一個具有曆史感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體現,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方夏”指代中國或華夏地區,與“四夷”(古代對周邊少數民族的統稱)相對。該詞常見于古籍中,用于強調中原文明的核心地位。
建議需要深入考據時,可參考《尚書》《後漢書》等原典,或查閱《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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