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雄辯。《韓非子·存韓》:“臣視 非 之言文,其淫説靡辯,才甚。”
“靡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一定差異,綜合權威來源可作以下解釋:
傳統解釋(雄辯說)
部分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将其釋為“雄辯”,即言辭華美、富有說服力的辯論。此處“靡”通“靡麗”,指文采繁複。
現代引申義(虛華說)
查字典等來源認為“靡辯”帶有貶義,指辯論時言辭虛華空洞、缺乏實質内容。其中:
寫作或交流時若使用該詞,建議通過語境明确表達傾向,避免歧義。如需引用古籍,需注意古今語義差異。
靡辯是一個含有貶義的詞語,指的是辯論無用、無意義,隻是浪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
靡辯的拆分部首是革辛,靡的筆畫數是12,辯的筆畫數是8。
靡辯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八佾》中,原文是“任公子牛問于仲尼曰:“仲尼何患無位?尊也與?朋也與?祭也與?”子曰:“然哉問也!那童所言“『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舜卿有知乎?舜卿知,陳其可與言《靡辯》也已。”
靡辯的繁體字是靡辯。
古代的漢字寫法是:靡辨。
1. 在這個問題上,雙方的争論已經持續了一個小時,卻陷入了靡辯的境地。
2. 靡辯的結果隻會增加對立,無法解決實際問題。
靡辯的常見組詞有:靡費、靡費心思、靡費時間。
靡辯的近義詞有:無謂争辯、無意義的争論。
靡辯的反義詞是:有益的讨論、有意義的争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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