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于農曆七月十五日中元節夜,燃蓮花燈于水上以燭幽冥,謂之“放河燈”。 明 劉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春場》:“七月十五日,諸寺建盂蘭盆會,夜於水次放燈,曰放河燈。”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放河燈》:“ 運河 二閘,自端陽以後遊人甚多,至中元日例有盂蘭會……晚間沿河燃燈,謂之放河燈。”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中元》:“每歲中元建盂蘭道場,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燈,使小内監持荷葉燃燭其中,羅列兩岸,以數千計。又用琉璃作荷花燈數千盞,隨波上下。”
放河燈是中國傳統民俗活動,指在特定節日(尤以中元節、元宵節為盛)将特制的燈盞放入河流、湖泊中,任其隨波漂流的行為。這一習俗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與情感寄托,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意為“放置”“漂流”,強調主動釋放并任其自然流動的過程,體現對自然力量的依托。
指專為水上漂流制作的燈盞,傳統材質為紙、木或荷葉,内置蠟燭或油燈芯,現代亦有電子燈替代品。其造型多樣,如蓮花、船形等,象征純潔與引渡之意。
放河燈習俗可追溯至佛教“盂蘭盆會”超度亡魂的儀式,後融入道教中元節祭祀傳統,并逐漸世俗化為民間祈福活動。其核心寓意包括:
不同地區習俗略有差異,但核心步驟趨同:
當代放河燈活動在保留傳統精神的同時,更注重文化傳承與環保理念。例如:
河燈在文學作品中常作為承載思念的意象,如蕭紅《呼蘭河傳》中描述:“河燈從上遊流下來,金呼呼的亮,好像活着的星星。”其漂流過程隱喻生命的流轉與希望的延續,體現中國人“天人合一”的哲學觀。
參考來源說明:
本文釋義綜合權威辭書《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對“河燈”的詞條解釋,并援引民俗學專著、非遺保護文件及文化研究文獻,确保學術性與可靠性。因部分原始文獻無公開電子資源鍊接,此處标注出版物信息以供溯源。
“放河燈”是中國傳統民俗活動,具有祭祀與祈福的雙重含義。以下從多個角度綜合解釋這一詞語:
“放河燈”指在特定節日(尤其是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将蓮花形燈盞放入河流或水域,以燭光引導亡靈、寄托哀思的儀式。其名稱源自“河燈”這一載體,燈體常以紙或荷葉制作,底座放置蠟燭或油燈。
傳統河燈以荷花為原型,底座材質從木片發展為泡沫塑料,燈芯從蠟燭變為電子燈。清代宮廷曾用琉璃制作數千盞河燈,形成“隨波上下”的壯觀景象。
注:如需了解更多曆史文獻記載或地方習俗差異,可查閱《帝京歲時紀勝》《呼蘭河傳》等作品(參考來源:、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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