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我們。《西遊記》第九一回:“吾等知 大聖 連夜追尋,恐 大聖 不識山林,特來傳報。”
"吾等"是古漢語中常見的第一人稱複數代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構成
組合後指代"我們"或"我輩",強調說話者及其所屬群體。
語法功能
作主語或定語,常見于文言文,如:
"吾等當同心協力。"(我們應當齊心協力。)
尊卑色彩
古代社會等級分明,"吾等"多用于同輩或身份相近者之間的自稱,如《三國志》中将領對部屬言"吾等"以示親近,但不可用于對尊長自稱。
文學與典籍用例
"吾等皆走,何面目見之?"
體現群體責任意識。
書面語與仿古語境
現代漢語中僅存于曆史小說、影視台詞或儀式性文本(如祭文),如:
"吾等後輩,當銘記先賢之功。"
近義詞對比
詞彙 | 語境差異 | 現代適用性 |
---|---|---|
吾等 | 文言色彩濃,群體歸屬感 | 極低(仿古專用) |
我們 | 口語/書面通用 | 極高 |
我等 | 較"吾等"口語化 | 低(偶見正式文書) |
釋"吾"為自稱代詞,"等"表複數,明确标注"吾等"屬古代用法。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10年,第3卷第128頁。
指出"吾等"盛行于漢至唐宋,明清漸被"我等"替代。
來源:商務印書館,2014年修訂版,第987頁。
正解:現代正式文書需用"我們認為",避免文言詞。
正解:應改為"我校師生"或"我們師生"。
結論:"吾等"是具時代特征的文言複數代詞,承載群體身份認同,今僅存于特定文化場景。其語言價值在于反映漢語人稱系統的曆史變遷。
“吾等”是古代漢語中的第一人稱複數代詞,意為“我們”,主要用于文言文或仿古語境中。以下為詳細解析:
1. 構成與基本含義
2. 使用場景與文獻例證
3. 現代替代與使用注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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