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駁正辨明。 清 袁枚 《隨園隨筆·新舊唐書得失》:“ 宋 吳縝 作《新唐書糾謬》,分二十目,層層駁辨是矣,然瑕瑜不可盡掩。” 清 袁枚 《隨園隨筆·裴松之<三國志補>》:“ 裴松之 補《三國志》,如駁辨 官渡 之兵數,核正 黎陽 之婚期……俱極允當。”
(2).指争辯。 清 袁枚 《隨園隨筆·作婦人傳稱夫家姓而稱母家姓亦可》:“彼此駁辨不已。”
駁辨(bó biàn)是漢語複合詞,由“駁”與“辨”兩個語素構成。《漢語大詞典》将“駁”定義為“反駁不同意見”,将“辨”解釋為“論争、判别”。二字組合後,該詞具有雙重含義:一指向他人觀點提出異議并論證自身立場,如清代學者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駁辨宋儒理學;二指通過辨析正誤來修正錯謬,如《資治通鑒》胡三省注雲“凡議論不同,反複相難,謂之駁辨”。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學術論争場合,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顧炎武“持論精審,駁辨詳明”。現代漢語中則引申為對複雜問題進行條分縷析的辯證讨論,常見于哲學、法學等領域的學術著作,例如張岱年《中國哲學大綱》中多次運用駁辨方法解析諸子思想差異。
參考來源: 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3版 中華書局點校本《資治通鑒》 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 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哲學大綱》修訂版
“駁辨”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ó biàn,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通過辨析和論證,糾正錯誤觀點并闡明正确結論。這一用法常見于學術或文獻考證中,例如:
表示雙方在觀點上的激烈辯論。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隨園隨筆》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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