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指 周公 營東都,先蔔地, 洛 得吉兆。引申為定都。《書·洛诰》:“我乃蔔 澗水 東、 瀍水 西,惟 洛 食;我又蔔 瀍水 東,亦惟 洛 食。” 周秉鈞 易解:“食,謂吉兆。” 漢 張衡 《東京賦》:“ 召伯 相宅,蔔惟 洛 食。” 北周 庾信 《周使持節大将軍丘乃敦崇傳》:“ 洛 食之始,上馬治國。”
洛食是漢語中的古語詞,特指周代在洛邑(今河南洛陽)舉行占卜建都吉兇并獲得吉兆後,舉行的祭祀宴飲儀式。其核心含義與古代都城選址的占卜文化密切相關。
本義溯源
源自《尚書·洛诰》:“我乃蔔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記載周成王命召公蔔選東都洛邑的典故。“洛食”指占卜時,蔔兆顯示洛地為吉,適宜定都并舉行祭祀宴飲(“食”)。此處“食”非日常飲食,而是指祭祀後的宴飨禮儀,象征天命所歸。
引申含義
後引申為“定都吉地”或“受天命建都”的象征。如《文選·張衡〈東京賦〉》注引薛綜言:“食,謂吉兆”,強調其神聖性。
結論:“洛食”承載中國古代都城營建的天命觀與禮制文化,是印證“河洛文明”起源的關鍵詞之一。其釋義需結合《尚書》文本、周代蔔制及後世訓诂成果綜合考據。
來源說明:
“洛食”是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解釋:
核心含義
源于《尚書·洛诰》,指周公營建東都洛陽時,通過占卜選定吉地。周公先後在澗水東、瀍水西和瀍水東占卜,均得“洛地宜建都”的吉兆,故稱“洛食”。“食”在此指占卜的吉兆。
曆史演變
該詞後引申為“定都”之意,如漢代張衡《東京賦》中“蔔惟洛食”即指定都洛陽。北周庾信《周使持節大将軍丘乃敦崇傳》也有類似用法,強調洛陽作為都城的正統性。
其他說法辨析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洛食”解釋為“飯量大”,此說法源自民間傳說,但缺乏可靠文獻支撐,且來源權威性較低。從曆史文獻和主流辭書(如漢典)考證,此釋義屬誤傳。
“洛食”本義為周公蔔地定都洛陽的典故,屬于古代政治文化術語。使用時應優先采用曆史文獻依據,避免混淆現代衍生的非主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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