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兩重犀或兕之皮相合而制成的堅固铠甲。《周禮·考工記·函人》:“函人為甲,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犀甲壽百年,兕甲壽二百年,合甲壽三百年。”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雲:“合甲,削革裡肉,但取其表,合以為甲。” 北周 庾信 《奉報寄洛州》詩:“長旍析鳥羽,合甲抱犀鱗。” 清 江永 《<周禮>疑義舉要》卷七:“犀甲兕甲皆單而不合,合甲則一甲有兩甲之力,費工多而價重。”
"合甲"為古代軍事裝備術語,指将多層皮革疊合制成的防護甲胄。該詞最早見于《周禮·考工記》"函人為甲,犀甲七屬,兕甲六屬,合甲五屬",鄭玄注解說"合甲者,削革裡肉,取其表,合以為甲",即将動物皮革表層鞣制後多層疊加,形成兼具韌性與硬度的複合型護甲。
據《中國軍事百科全書》記載,合甲制作需經選革、裁片、浸油、壓合、鑽孔、編綴等二十餘道工序,其防禦力可達普通皮甲的三倍。考古發現印證了文獻記載,湖北隨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合甲實物,經檢測由六層牛皮膠合而成,表面髹漆并繪制雲紋,印證了《墨子·備高臨》"甲以合劄為堅"的技術特征。
該裝備在先秦時期主要配備車兵,至漢代隨着鐵甲普及逐漸退出戰場,但作為禮儀性铠甲仍延續至唐宋時期。唐代杜佑《通典·兵典》特别強調"合甲須用脊背厚皮",說明制作工藝的嚴格标準。
“合甲”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其解釋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種:
根據《周禮·考工記·函人》記載,合甲是用兩重犀牛或兕皮相合制成的堅固铠甲。其特點包括:
在極少數現代語境中,“合甲”可能被借用為成語,表示“兩人或多方共同合作”(如提及)。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與“合甲”本義的引申聯想有關。
“甲”在古漢語中多指铠甲(如“甲胄”),因此“合甲”的原始含義更傾向軍事裝備。若在當代文本中遇到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代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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