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指 周公 营东都,先卜地, 洛 得吉兆。引申为定都。《书·洛诰》:“我乃卜 涧水 东、 瀍水 西,惟 洛 食;我又卜 瀍水 东,亦惟 洛 食。” 周秉钧 易解:“食,谓吉兆。” 汉 张衡 《东京赋》:“ 召伯 相宅,卜惟 洛 食。” 北周 庾信 《周使持节大将军丘乃敦崇传》:“ 洛 食之始,上马治国。”
洛食是汉语中的古语词,特指周代在洛邑(今河南洛阳)举行占卜建都吉凶并获得吉兆后,举行的祭祀宴饮仪式。其核心含义与古代都城选址的占卜文化密切相关。
本义溯源
源自《尚书·洛诰》:“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记载周成王命召公卜选东都洛邑的典故。“洛食”指占卜时,卜兆显示洛地为吉,适宜定都并举行祭祀宴饮(“食”)。此处“食”非日常饮食,而是指祭祀后的宴飨礼仪,象征天命所归。
引申含义
后引申为“定都吉地”或“受天命建都”的象征。如《文选·张衡〈东京赋〉》注引薛综言:“食,谓吉兆”,强调其神圣性。
结论:“洛食”承载中国古代都城营建的天命观与礼制文化,是印证“河洛文明”起源的关键词之一。其释义需结合《尚书》文本、周代卜制及后世训诂成果综合考据。
来源说明:
“洛食”是一个具有历史典故的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需结合权威资料进行解释:
核心含义
源于《尚书·洛诰》,指周公营建东都洛阳时,通过占卜选定吉地。周公先后在涧水东、瀍水西和瀍水东占卜,均得“洛地宜建都”的吉兆,故称“洛食”。“食”在此指占卜的吉兆。
历史演变
该词后引申为“定都”之意,如汉代张衡《东京赋》中“卜惟洛食”即指定都洛阳。北周庾信《周使持节大将军丘乃敦崇传》也有类似用法,强调洛阳作为都城的正统性。
其他说法辨析
部分现代资料(如)将“洛食”解释为“饭量大”,此说法源自民间传说,但缺乏可靠文献支撑,且来源权威性较低。从历史文献和主流辞书(如汉典)考证,此释义属误传。
“洛食”本义为周公卜地定都洛阳的典故,属于古代政治文化术语。使用时应优先采用历史文献依据,避免混淆现代衍生的非主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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