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昭示。《後漢書·伏湛傳》:“髫髮厲志,白首不衰。實足以先後王室,名足以光示遠人。”《後漢書·桓郁傳》:“宜令 郁 方 并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
“光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釋:
光示意為“昭示”,即通過明顯的方式展示或彰顯某種意義、榮耀,常用于強調公開傳播或使他人知曉。例如《後漢書》中“名足以光示遠人”,指名聲顯赫到足以讓遠方的人知曉。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見,多用于書面或引用古籍,需結合語境理解。近義詞包括“昭示”“彰顯”等。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光示》是指向人們展示光明、指引前進的意思。光示象征着希望、明亮和指引,傳達着照亮前方的力量。
《光示》的拆分部首是光(guāng)和示(shì),分别代表着光明和展示。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光示》一詞來源于漢字,是由漢族民衆長期使用發展起來的。在繁體中,它的寫法為「光示」。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光示》用古代漢字寫法可以表示為「光示」,字形更加簡化,但仍然能夠表達光明與指示的意義。
1. 在黑暗中,他用手電筒《光示》我們前進的方向。
2. 這部紀錄片以真實的事例為人們《光示》了社會問題的複雜性。
1. 光明:指的是光亮、明亮的狀态。
2. 示範:表示為他人做出榜樣,以引導指導他人。
3. 亮光:指明亮的光,也可以指希望與前途。
1. 照亮:表示使用光線照明,使物體可見。
2. 指引:表示引導、指示方向。
1. 暗示:表示間接地、含蓄地傳達信息。
2. 黑暗:指沒有光線的狀态,與光明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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