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殘馀的醉意病态。 唐 鄭谷 《敷溪高士》詩:“眠窗日暖添幽夢,步野風清散酒酲。”
"酒酲"為古代漢語詞彙,指飲酒過量後的神志不清狀态,現多用于文學語境。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酲"原指醉酒後的不適狀态,《說文解字》載:"酲,病酒也"。組合詞"酒酲"特指因過量飲酒導緻的頭昏體乏現象,常見于唐宋詩詞中描述宿醉情形。
詞源考證
該詞最早見于《詩經·小雅》"憂心如酲",漢代鄭玄注疏時明确"酲謂醉而覺也"(來源:《毛詩正義》)。唐代《藝文類聚》引《通俗文》"三日不醒曰酲",進一步強化了其與醉酒狀态的關聯性。
文學應用
宋代詞人周邦彥《六丑·薔薇謝後作》中"酒酲漸消金獸",以酒酲暗喻情感混沌;元代曲作家喬吉《折桂令》"酒酲寒夜燈昏",則通過該詞營造孤寂意境(來源:《全宋詞》《全元散曲》)。
現代轉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酲"字時注明其古義,雖未單獨收錄"酒酲"詞條,但《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将其列為"酲"的典型組詞範例,體現詞彙的曆史延續性。
根據權威資料,“酲”指因過量飲酒導緻的生理性不適或病态,而“酒酲”可理解為酒後的宿醉反應。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定義
“酲”的本義為病酒,即飲酒過量後出現的身體不適症狀,如頭痛、困倦等。從字形結構看,“酉”(酒器)與“呈”組成,直觀體現與酒相關的病态反應。
古籍佐證
具體症狀
包含神志昏沉(如《莊子》中“狂酲”)、肢體疲乏(“酲困”)、精神恍惚(張衡《東京賦》“罔然若酲”)等,與現代“宿醉”概念相似。
“酒酲”一詞綜合了飲酒後的生理病态與心理困頓,既可用于醫學描述,亦常見于文學作品中的情緒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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