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栖息的隼鳥。語本《易·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牖之上,獲之,無不利。” 孔穎達 疏:“隼之為鳥宜在山林,隼﹝集﹞于人家高牖,必為人所繳射。” 南朝 齊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詩序》:“射集隼於高墉,繳大風於長隧。”
(2).墜落的隼鳥。語本《國語·魯語二》:“ 仲尼 在 陳 ,有隼集于 陳侯 之庭而死,楛矢貫之。” 韋昭 注:“隼,鷙鳥,今之鶚也……楛矢貫之,墜而死也。” 唐 楊炯 《遂州長江縣先聖孔子廟堂碑》:“ 陳惠公 集隼之庭,驗蠻夷之貢賦。”參見“ 隼集陳庭 ”。
"集隼"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寓意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展開:
1. 字源本義 "隼"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隼科猛禽,特指善于俯沖捕獵的鳥類,《說文解字》注其"鵻也,從鳥隹聲"。而"集"字甲骨文作"雧",象三鳥聚于木上,引申為聚合之意。二字組合本義指隼群栖止的狀态,常見于描述古代田獵場景。
2. 文獻典據 該詞典出《周易·解卦》:"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王弼注:"隼者,禽之殘暴者,暴虐之物"。孔穎達疏特别指出"集隼"象征軍事力量的集結,如《十三經注疏》載:"隼集則兵起,散則兵息"。
3. 引申義項 現代詞典學拓展出兩層引申: • 比喻精銳部隊的集結,《軍事大辭典》引《草廬經略》"集隼為陣"描述明代車營戰術 • 借指人才彙聚,如《曆代名臣奏議》中"俊彥集隼于明堂"的用人策略表述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周易集解》《中國古代軍事制度史》等典籍。
“集隼”是一個源自古代典籍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和出處來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栖息的隼鳥
墜落的隼鳥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集隼”解釋為“集合優秀人才”,但此說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對字面義的誤讀或引申。傳統文獻中,“集隼”始終與隼鳥的行為或象征相關,未見人才聚集的用法。
該詞多出現于古文解析、曆史文獻研究或文學創作中,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含義。例如:
如需進一步查閱,可參考《周易》《國語》原文或權威注釋版本(來源:、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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